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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已久的广州市教育新政,对农民工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做出了较大尺度的调整。
近日,广州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称,以后凡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务工就业农民,可为其6~15周岁的同住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不仅如此,《意见》还称,要逐步提高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同时还提出,凡获得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其子女可优先申请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政策。
广州目前外来工子女有30余万,由于本地学位资源的限制,仅有三成进入公立学校,更多的外来工子女只能选择进入学费昂贵但教育资源又相对较贫乏的民办学校读书。与此同时,广州的非本地户籍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公办学校学位的增长速度,今后几年广州部分区公办中小学的学位将出现递减的局面。
为了提高外来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比例,《意见》指出,各区(县级市)要预测本区(县级市)未来几年学龄人口的分布情况,特别是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流入和分布情况,做好公办学校建设规划,逐步提高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但是,在《意见》酝酿阶段就有人提出疑问:非户籍学生的流动趋势较难预测,造成对学校规划、建设和招生很难订出合适的计划。若依据非户籍学生分布情况新建学校,一旦部分学生返回流出地或去他处,就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由此,民办教育在短时间内仍是解决外来工子女教育需求的重要方式,《意见》也提出,广州将加大对以接收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服务和管理力度,采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措施,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
为了切实保证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意见》也提出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比如,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级市)财力状况,按比例对符合各区规定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予以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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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卓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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