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明星诈捐案续:上海拟立法规定追索赖捐
2010年02月10日 00:17央视《新闻1+1》 】 【打印共有评论0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徐先生。说到法律问题,我们稍候会请王教授继续给我们解答。

章子怡这件所谓的被网友称作“诈捐门”的事件,其实也再一次触发我们对于现行的这种慈善制度应当如何改进的思考,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播放短片)

解说:

尽管章子怡在昨天补上了16万的差额捐款,但是由她引发的明星“诈捐门”事件似乎并没有结束,而是有愈演愈烈之势,一边是热心网友忙着查账,一边是众明星忙着辟谣。然而,有了章子怡的前车之鉴,网友们选择眼见为实,无奈之下,赵薇、范冰冰、陈坤等明星只能纷纷晒捐款发票来力证清白了。

事实上,诺而不捐并不是什么新闻了。2009年4月24日,由民政部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公益时报社承办的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在北京发布,原本计划与慈善榜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赖捐企业黑名单。

刘京(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 公益时报社社长):

我们在核实榜单的基础上,要披露实际到位没到位,那媒体朋友可能在报的过程就说做一个黑榜,不管怎么去讲,的确我们讲过说,看它到底是不是到位。

解说:

据刘京社长说,“5·12”汶川大地震后中国企业踊跃捐赠,与国人一起创造了年度捐赠超过1000亿元的奇迹。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一些企业向公益组织承诺的捐赠款项却迟迟没有到位,经过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之后,2009年4月初,中国慈善排行榜主办方表示,排行榜将首次向社会公布承诺捐赠不到位的,包含30多家企业在内的黑名单。在舆论压力之下,不少企业赶在排行榜和黑名单公布之前补齐了之前承诺的善款,其中,诺基亚就迅速补交了之前一直没有到位的3000万元捐款。

刘京:

实际上,到我们发榜的前夕,大家知道,绝大多数的企业的捐赠都是到位了。

解说:

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企业迟迟没有兑现承诺,那么这份黑名单是否应该在经过修改之后仍然按原计划公布呢?在经过多次讨论之后,主办方最终决定放弃公布黑名单。

刘京:

我想我们做事一个原则,只要能客观地起到好的一种效果,这是我们希望能达到的,无意于说一定跟过意不去,把谁公布出来怎么一个情况。但是如果没有一点这样那样的一些监督的作用,我想可能也不有利于一件事情的这种发展。

解说:

的确,对于诺而不捐有人认为应该区别对待。例如,有的企业经济危机下,由于自身的问题一时拿不出承诺的数额,那么可以采取折衷的分期捐赠的方式,如果一概冠上“不诚信”的帽子,有可能会打击企业以后做慈善的积极性。被卷入此次查账风波中的明星,有的就很委屈,那英回应说:“不能一提到娱乐圈都觉得没好人。陈坤则失望又无奈地说:“如果做慈善都要这么累,真的令人心寒,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多一点信任吗?”

那么,如何真正地解决诺而不捐呢,而不再是让网友们充当查账员?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做一些有益的尝试了,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表示,至今还未发现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的情况,不过,上海还是准备用法律形式约束可能的赖捐现象。《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已经排入今年人大立法的预备项目,而这个条例一旦通过立法,很可能成为全国首个慈善募捐条例。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到,“慈善募捐组织在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时,可以依法向捐赠人追索”。

主持人:

王教授,我们触及到了诺而不捐的问题,刚才徐先生也说了,因为明星也好,大企业也好,他们的诺只是一个口头协定,并不是一个法律的协议。如果他说了,他没做到,我们怎么面对他的这种做法呢?

王锡锌:

诺虽然是一种口头的行为,比如说我们看到,承诺的这种场合经常发生在一种具有戏剧化的特定的场合,有媒体报道,有电视台转播。因此,这时候的诺,我觉得既是一种个人的口头行为,同时也是一种面向公众的承诺行为。

主持人:

那它值多少钱,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践这个诺,我们怎么治他?

王锡锌:

我觉得,践诺的这种治应该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我们中国文化人讲过一诺千金,特别是你面向公众对所有人做出的承诺。所以首先,我觉得制裁是一个信用上的,或者说在社会层面上如果你失信了,一个企业如果失信,别的人可能想到你既然面对慈善的捐款都失信,那么我怎么跟你做生意?所以它涉及到企业信用的问题,企业信用的丧失会增加它的这种交易的成本。

主持人:

但这只是一个道德的谴责,而不是一个法律的约束?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宋建新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