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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届毕业生仍可报考公务员
2010年02月08日 16:19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并非所有公务员职位都不招应届生,应届生还可报考乡镇街道党政机关的公务员。

此前,从北京两会上传出消息,今年起市和区县党政机关招录的公务员,八成岗位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明年开始,除特殊职位外,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将不再录选应届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党政机关公务员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并不代表所有公务员岗位都对应届毕业生关上大门,他们还可报考乡镇街道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而这正应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方向。经过两年基层的锻炼,这些毕业生可通过报考或被遴选再进入上级机关,将有利于应届毕业生自身的发展以及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同时,村官、社区工作者、支教等经历都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去年,国家公务员局提出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也表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要逐年提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今年中央和省级机关这一录用比例要进一步提高。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本市将加大从基层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市和区县党政机关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都要达到80%。今年上半年本市公务员的招录,这一比例还未达到80%,但在下半年的考试中,这一比例将会提高。而到了2011年,除特殊职位外,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公务员要基本实现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从上月本市发布的上半年公务员考试的招考简章中也可看出,上半年北京公务员新增加了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位。从职位表来看,1145个职位当中有624个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占到职位总量的一多半。

根据本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J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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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丽丽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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