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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才子局长”刘长春受贿案开庭
2010年02月06日 19:59钱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他曾是中国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的“双料”会员如今被指控,一手写散文书法,一手拿百万贿赂。

昨天,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受贿案在杭州开庭。

这位曾经是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双料”会员,写的散文还曾作为高考题目的“才子局长”,如今却因为被指控收受百万贿赂而站在了被告席上。

被告身体有恙 因此异地开审

按照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令管辖,此案由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不过,考虑到被告人刘长春有高血压等病症,而且之前几个月都在杭州某医院接受治疗,仙居县法院从人性化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考虑,根据刘长春的病情康复情况,决定借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审理此案,同时指派一名看守所医生到庭,以便随时医疗保障。

昨天的庭审,有50多名刘长春的亲朋好友到场旁听。

“级别”问题引发控辩交锋

上午9时整,庭审开始。

站在被告席上的刘长春穿着一身运动装,满脸长长的落腮胡子。

走进法庭的第一分钟,刘就大喊:“我不是被告人,我没有受贿。”

此次,他从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二名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

辩护人很快提出,刘长春原是正处级,而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这个正处级。

面对这样的质疑,公诉人明确指出,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按照被告刘长春的涉嫌受贿数额,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后,由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当庭否认所有受贿情节

公诉人指控,在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担任“一把手”15年的刘长春受贿共分五笔。

据了解,这五笔受贿,主要是为5家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办理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项目竣工验收、土地证及时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

刘长春总共被控非法收受这些老板现金、房产、书画等财物合计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000元美金。

对这五笔指控,刘长春都不认账。对行贿人所送的现金的情节,他全部予以否认;对于指控的低价购房,他认为自己只是优惠价购买,其差价部分不算受贿;对于所收的书画等财物,认为有关机构的鉴定结论不实,且检察机关没有尽到告知他的义务、有诱供的情节。

下午五点,法庭调查阶段终于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今天上午法庭将继续审理此案。(记者 陈栋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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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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