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作家局长咆哮公堂 “所有指控都是假的”
昨天上午8点半,刘长春身穿休闲服,在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边走边向旁听席上的亲友熟人打招呼。
刘长春,1951年出生,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著名作家,人称“作家局长”。据指控,他收受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贿赂共计140余万。
被告席上的他,胡子拉碴,略显老相。
由于他身患高血压等疾病,在浙江省监狱医院治疗,庭审不久,被批准坐下解开手铐,后来还换成靠背椅。
起诉书一宣读完毕,刘长春就喊冤,“所有指控都是假的,是冤假错案!”
据指控,富尔达集团董事长孙仁富给刘长春送了20万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房子给他(以亲人名义买的)。
刘长春说,“孙仁富是乱讲的,让他当庭来跟我对质,如果他说送了我20万,我可以接受测谎仪测定,这是弥天大谎。”
刘长春的亲戚证实,的确低价买了房子。
对于之前做的笔录,他也不承认,“是伪造的,我从没有说过这段话。”
证据打在投影仪上,刘长春扶了扶眼镜,“这个是假的,我要求看原件,这是我的权利。”
法警将原件拿给他看,他摘了眼镜,看得十分仔细,举手说:“这个是假的,我的很长的,他们只截取了其中一段。”
“那截取的这一段是否准确?”
刘长春停顿了一下,说,“是被迫写的。”
庭审中,刘长春声音高亢,情绪一直过于激动。审判长多次提醒他要保持冷静,遵守法庭纪律。今天此案还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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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自鸣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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