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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涉嫌受贿受审
2010年02月06日 01:45青年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时报记者 陈逸清

昨天上午,仙居县人民法院在杭州开庭审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案。

庭审中,刘长春彻底推翻了以前在侦查阶段的所有有罪供述,包括自己亲笔书写的犯罪交代和悔过书。

起诉书指控刘长春从1997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担任台州市国土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房产公司在工程验收通过、土地证发放、办理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人民币128万余元和美元15000元。

起诉书刚一宣读完毕,刘长春就提出:“所有指控都是假的,是冤假错案!”在举证阶段,刘长春更是多次试图打断公诉人的发言,一再辩称:“这些证据为伪证据,笔录也是假的。”

整个庭审过程,刘长春的情绪一直很激动,审判长多次提醒他要保持冷静,遵守法庭纪律。预计此次开庭将持续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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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逸清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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