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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信任缺失造成巨大损失引理论界关注
2010年02月04日 11:2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2月4日电 近年来中国社会信任问题引起理论界关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最新一期刊登文章指出,当前中国的社会信任缺失形势严峻,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遏止社会不信任情绪的扩展势头,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而且一旦出现某种特殊事件,就很可能爆发为全社会性的信任危机,进而导致整个社会秩序的混乱乃至崩溃,中断持续发展的过程。

这篇署名为马俊峰的文章说,社会信任的缺失造成了很大损失,有统计数据显示,合同违约、逃废债务等商业信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起来约超万亿。至于像假药、假酒、毒奶粉事件那样的因造假而引致的人们健康和生命的损失,大量的学术造假引致的学术声誉乃至国家形象的损失,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文章说,面对社会信任普遍而严重缺失的严峻形势,理论家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形成了解释和解决问题的不同进路:

持注重道德教化思想教育理路的学者看来,社会信任缺失是“道德滑坡”的一种具体表现,根子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诚信观念出现了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手长期偏软、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没有抓紧的结果。长远点说则是自“五四”以来主要致力于批判传统文化造成文化传统教育断裂的结果。还有一些人或隐蔽或直露地将社会信任缺失归因于市场经济,认为是市场体制、私有经济发展所导致的重利轻义的必然结果。与此联系,他们提出的药方就是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端正人心而达到匡正世风,以精神文明纠正市场经济之弊。

侧重制度建设理路的学者则认为,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极大地增加了人们的自由选择权利,扩大了人们的交往半径和交往频率,从而解放和激活了长期被压抑着的社会活力,在促进中国经济大发展的同时,也为个人公民意识的觉醒、价值观念的转变,为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但无论是在经济生活还是在社会生活中,国家管理和整合这些活力的能力却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尤其是作为制度化的整合能力没有得到强化,其结果就是出现了大量的失信性失范性行为。社会信任的普遍缺失,从根本上说是制度建设落后对失信行为未能有效惩治以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因此,首要应对之策是加强制度建设。

后一派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的道德诚信观念是建立在交往不发达的乡土熟人社会基础上的观念,在理论上以人性本善、重义轻利为基本原则,以以诚取信为基本实现途径。尽管陈义甚高,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始终无法逾越熟人生人的界限和差序格局的限制,因为对于生人谁都抱着一种“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态度,自然也就从根本上切断了以诚取信的路径。在当今交往普遍化的条件下,还试图沿着传统道德教化的路子来解决社会信任问题,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文章称,必须认识到,随着交往普遍化,人们的生活环境已经从传统“熟人社会”转为“生人社会”,传统的那种人格信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交往活动的要求,必然要转变为以系统信任为主导的模式。后者与前者的最大也是最本质的差别,就是交往者不再依赖于对彼此人格品质的识别或熟悉与否而是依赖于一种制度性保证,一种以法律和国家政府信誉为支撑的保护公民权益的庄严承诺和基本责任。这是公民的安全感,包括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前途安全预期等的最为切近的来源,也是公民的社会信任感的直接来源。

文章说,对于当前社会信任缺失造成的损失和麻烦,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机构要承担责任。最紧迫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并保持其应有的尊严和信誉,使那些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尽快改变社会信任问题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不是一般性地诉诸提高个人的道德诚信水平来提高社会信任度。

文章强调,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社会公正和社会信任为基础的良法美俗的社会,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能够通过合理协商或公正裁决的途径获得解决或缓和而不至于演变为刚性碰撞和冲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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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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