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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人吃老虎案”曝生态补偿困局
2010年02月04日 10:4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枪杀印支虎一案被告人康万年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元月15日,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上诉。由此,“人吃老虎案”被告人饱受野兽危害和“开枪自卫”的理由再度引起关注,案件牵出的生态补偿机制之困成为各界议论热点。

人吃老虎,老虎“吃”人

2009年2月,西双版纳勐腊县曼纳伞村大臭水小组康万年邀约同村高祖桥,到村旁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子保护区捉石蚌。天黑后,两人发现草丛中有一只大型动物,不时发出低吼声,眼睛在灯光照射下反射出黄红亮光。康万年随即瞄准该动物头部开了一枪。这只动物后被发现是一只极其稀有的印支虎。

公诉机关及森林公安在随后的案件审理中这样描述:该动物中枪后发出一声吼叫,从草丛中窜出35米后倒地死亡。二人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老虎,因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逃离现场。次日,高祖桥等人找到老虎尸体,将其剥皮肢解后,把虎骨、虎肉背回分食。

2009年12月21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对印支虎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被告人康万年犯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还被判赔偿国家经济损失48万元。康万年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人和虎在35米距离偶然对峙,枪击老虎是出于本能自卫,并非故意猎杀野生动物;康万年的亲属被大象踩死,其父亲被黑熊抓伤,一半脸没了,也只在大象踩死人的问题上获得了600元补偿。

“这么多钱咋个还?等老倌(丈夫)回来慢慢去苦,我一个女人家怎么弄?”康万年的妻子杨梅告诉半月谈记者,“家里地少,有点水田,还在保护区内,一年的收入最多也超不过2000块,全部财产卖完了也弄不出48万。”

勐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富勇向半月谈记者介绍,印支虎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没有市场价格,所以按照国家林业局核定的野生动物价值标准确定价格。不可否认,森林资源的减少,野生动物活动范围的缩小,成为此案的特殊性之一。

西双版纳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杨松海告诉记者,随着以橡胶为主的大面积经济作物种植不断挤占雨林空间,保护区森林孤岛化倾向日益严重,人与野生动物的激烈冲突已成为当前热带雨林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由此,康万年等人与印支虎的“激情邂逅”才倍加引人注目。

人兽生存空间争夺白热化

西双版纳的茂密森林和特殊的自然环境,为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提供了良好条件。原始森林中栖息着亚洲象、印度野牛、印支虎、云豹、水鹿、黑熊、孔雀雉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1980年,尚勇保护区与勐腊、勐仑、勐养、曼搞四大保护区连成一片,共同组成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

但是,所谓保护区,其实并没有防护栏或者守卫人员这些实际的界限。除了规定不得砍伐树木、不得持枪进入保护区、不得猎捕珍贵野生动物之外,管理者对附近村民进入保护区无法进行约束,更无法限制野生动物的活动。

“说是不让擅自进入保护区,可我们的地本身就在保护区里,每天几乎都要进去转上几圈。”杨梅告诉记者,她家所在的曼纳伞村大臭水小组是距离尚勇保护区最近的一个哈尼族村寨,以前处在保护区核心区。后来,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全体村民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整体搬迁,但搬出来后仍然居住在保护区边缘。

当过村小组会计、同样吃了老虎肉的村民陈乃彬说,搬出来后没有耕田,村民还是要依靠自然资源生活,平常都进保护区掐野菜。目前,保护区内除了水田还有甘蔗、黄豆和苞谷地。记者调查发现,野生动物给生活在保护区附近的村民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尤其是人与亚洲象的冲突。杨梅的亲属中,公公20年前被黑熊攻击,一半脸没了,每天只能吃流食;大爹(大伯)被大象踩死,堂哥被野猪咬伤。

近20年来,由于大面积砍伐树木栽种橡胶,热带雨林面积不断缩小,野生动物和人类的空间距离逐渐迫近,生活区域的交叉使得人兽冲突愈演愈烈。据当地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共发生野生动物危害案例645起,肇事的野生动物包括亚洲象、熊、豹、马鹿等。到了2003年,野生动物危害案件激增至4098起。1991年至今,当地居民有130余人在野生动物肇事中伤亡。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李志勇表示,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平均每年有13000户农户受到野生动物肇事损害,每年给全州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两三千万元(仅指农作物损失,不包括人员伤亡损失)。现在,全州每年受灾人口已经达到6万人以上。

补偿“过家家”,人兽咋和谐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双版纳州每年都要拿出57万元用于野象肇事补偿,这对于财政自给率不足1/3的当地政府来说,已是不小的压力。2007年以前,国家和云南省拨付的补偿款从80万元到120万元不等,此后,国家每年又新增500万元补偿款,用以缓解野生动物伤害补偿造成的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但这仍然是杯水车薪,与老百姓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据大臭水村民介绍,补偿经费每年都不太一样,前几年是每公斤玉米和水稻补8分钱到1角5分钱,每棵橡胶树补2角5分钱,但村民搬出保护区以前,一棵橡胶树带来的经济收入是50元~90元。村民周自永说:“2006年村里4头牛被咬死,每头牛市场上要卖到上万元,但最大的一头政府也只赔偿了80元。”

为此,从今年开始,西双版纳开始探索新的补偿机制,尝试引进商业保险,维护老百姓利益。做法是,从2010年元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在西双版纳州境内发生亚洲象肇事所造成的人畜伤亡和农作物损失,全部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每死一人,保险公司赔偿其家属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分得很细,每人每次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至于其他野生动物种群造成的肇事损失,我们仍然只能沿用过去的补偿机制。”李志勇说。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钱洁认为,在生态保护过程中,要让当地群众转变观念,改变生活方式,管理部门必须承担起引导群众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这样,当地群众才能成为这片动植物王国的真正守护者,而不是破坏者。

西双版纳州委书记江普生说:“如果想让群众做到完全主动,必须解决好保护的生态补偿问题。生态补偿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给因野生动物肇事蒙受损失的社区群众应有的经济补偿,二是给保护热带雨林的集体和社区群众适当的经济补偿,三是让群众在生态保护中本身就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江普生表示,目前西双版纳州正在抓紧编制生态州、生态市县区、生态乡村规划和热带雨林保护规划,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设立热带雨林保护基金。李怀岩(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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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怀岩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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