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河南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2010年02月04日 05:49大河网-河南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苑海震)2月3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会议透露,从今年3月1日起,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政府创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将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全省60%的县(市、区)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全省所有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省由政府创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有库存药品,在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可继续使用,但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省招标采购限价,售完为止,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据了解,目前,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已经完成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网上公开重新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降低48%,比乡镇卫生院现销售药品价格降低16%,让利群众6.8亿元。

根据国家规定,在政府创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进价多少卖给患者还是多少。

我省还鼓励、支持非政府创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品配备销售的基本药物纳入政府集中招标和统一配送的范围。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主持会议,副省长宋璇涛出席并讲话。②6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苑海震   编辑: 郑永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