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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主任致信北大法学教授激辩新拆迁条例
2010年02月04日 02:52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沈岿看来,法制办主任的对话完全是两种语境和两个前提下的对话。如何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是矛盾集中点。他也注意到,地产商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曾提到一种论点,“任何商业利益都是公共利益”。“央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它所获得的利益应代表了全体人民,任志强的观点有道理,但是论证不充足。”他说。

作为法学工作者,沈岿坚持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目的是为了定义权利的边界和内涵,“只有这样,才知道哪些权利受到侵害,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前述拆迁办主任是站在解决问题的立场上看待拆迁条例。沈岿形容说,“这是一种家长式的作风,是单一价值观的灌输。前提是建立在政府认为为城市化进程而进行的拆迁是对绝大多数人有益,而且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但事实是很多人已不愿意拆迁,希望通过民主的意愿来决定自己的生活。”

另外,他指出,财政收入虽然多用于市政建设造福于民和拆迁补偿,但由于收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造成了公众的误解。

博弈未了局

“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仍在搜集各方的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此前表态称,在今后出台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中,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关于意见稿本身,沈岿在内的许多法律界人士都提出了修改意见。各方对新条例的办法和实施充满忧虑。

作为受条例影响最直接的利益群体,人大代表、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一席话代表了开发商们的普遍担心。他认为,该条例对房地产开发商当然有影响,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征求意见稿》执行,将会导致开发成本上升。他表示,第一要90%以上人同意,第二补偿金要高于市场价,(土地)就很难开出来了,土地供应量就会减少,价格就会提高,开发商的成本就会上升。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汪利娜认为,开发商的反对和拿地成本有关系,应允许土地通过多元渠道进入市场。征地成本低,而拍地却获得了暴利。她指出,城市化使多数人受益,而我国城市化的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的水平,众多农民远远未曾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拥有的福利。

截至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显示,已有9134人参与了意见的征集。距离2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期结束,还有10天。

而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秦兵则做出最坏的预测,“修改稿的第一版是反馈意见,表面上经过民主讨论,把‘坏的地方’进行公示后,最后出台的第二稿比第一稿更加恶劣。此前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就有先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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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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