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等联合下发文件 提高涉黑案处理可操作性
中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汤一亮)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8分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纪要》对办理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将有效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司法实践中突出的适用法律问题,制定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高憬宏表示:《纪要》的出台,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稳准狠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高憬宏:本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在尊重立法原意的前提下,解决司法实践中一些常见的或者有较大争议的问题,纪要有关内容既与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规定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了涉黑案件的新特点和新变化,以及严惩此类犯罪的现实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经常以不知道自己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由进行无罪辩解,《纪要》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高憬宏说:定罪时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知道其所参加的犯罪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纪要》规定,只要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并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即可认定。
《纪要》中还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管明知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刑事责任的确定等八个问题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严惩“保护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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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一亮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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