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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称拘留所一名被拘人员因病死亡
2009年12月31日 07:54云南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30日夜间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12月30日18时30分许,昆明市拘留所解除拘留人员李燕因病至昆明市延安医院治疗期间抢救无效死亡。

据昆明警方介绍,李燕,男, 26岁,汉族,云南省嵩明县杨桥乡小渔村人。2009年11月27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五大队查获,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2月14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12月16日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将李燕送市拘留所实施拘留处罚,拘留期限自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昆明市拘留所按相关收拘规定对其进行了入所健康检查,符合收拘条件,予以收拘。

12月28日晚21时许,李燕自感身体不适,症状表现为感冒、咳嗽,拘留所医生对其进行了对症治疗后症状好转;12月29日医生对李燕进行了跟踪诊断治疗,至下午17时李燕体温恢复正常。12月30日上午9时,李燕再次报病称其头天晚上咳血痰,拘留所立即安排民警将其送延安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双肺感染。拘留所立即通知办案单位,建议对其提前解除行政拘留,并入院进行治疗。30日中午11时许办案单位和其姐姐到市拘留所办理了提前解除李燕拘留手续。经办单位提出派车送李燕继续到延安医院治疗,家属表示不用并自行带李燕离开。

12月30日下午18时30分,拘留所接家属通知李燕在延安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初步诊断其死亡原因为:急性左心衰竭、ARDS(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直接导致死亡;双肺重症肺炎、I型呼吸衰竭、心脏扩大心功能不全引起急性左心衰竭、ARDS(呼吸窘迫综合症)。

据悉,在接报情况后,昆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昆明市检察院监所监察处、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报告,迅速带领市局相关部门赶到拘留所组成情况调查组,对李燕同拘室被拘留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对该人报病及拘留所的救治过程进行调查;同时对李燕入所后的所有监控录像进行调查,并组织做好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截至记者发稿时,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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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之辉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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