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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公办学校的用水类别调整为非居民用水
2009年12月24日 13:51中国新闻网-成都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成都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各方代表提出更加人性化的建议

12月22日,成都市物价局举行了调整成都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22位来自各方代表就调价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一些更加公平、更加人性化的建议。

据悉,成都市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调整实施时间,拟从2010年1月1日执行,2010年2月1日起抄见表量计算。

自来水公司的成本账

成都市物价局表示,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主要之一是由于现行水价结构不太合理,行政事业和工业用水与经营服务用水间的价差较大,不利于节约用水。同时,成本上升,主业亏损企业运营难以为继也是此次调价的一个原因。

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文全介绍,1吨自来水成本(3.31元)=公司供水成本(3.07元)+附加税、增值税(0.24元),此成本核定已经过物价部门的审定。

“尽管非居民生活用水按照每吨4.30元同价,但供排水企业仍是亏损状态。”王文全说,数据称,公司从2006年到2009年供排水主业连续4年亏损。仅今年,预计供排水收入86180万元,供排水成本124012万元,供排水主业亏损37832万元。

正方观点

支持调价促进节约用水

“支持调价,促进节约用水。”成都市政协代表彭良建议,推行阶梯水价、建立奖惩机制,对于用水多、污染大的企业实施高价位,反之则给予奖励。

成都市树德中学代表谭忠友对此表示赞同,建议推行阶梯水价。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减免污水处理费

“今后工业用水4.30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每吨1.40元,并不区分企业是否自行进行污水处理,都收取污水处理费。”南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听证代表钱琦建议,收取污水处理费时对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等综合因素进行考虑,对无设施和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大收费力度,而对有设施、排放达标的企业应该进行适当减免。

反方意见

涨后学校经费将会非常困难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代表伍声鸣提出,此次将公办学校的用水类别由居民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用水,希望决策时慎重考虑。以川师大为例,水电气等能源费用支出就占了每年财政对学校投入的1/7左右,约1000万,如果水价从2.15元/吨调至4.30元/吨,学校经费将会非常困难。

方案要点

成都市拟将现行的五大分类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现用水类别中的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等。

根据方案,成都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实施连续三年分步调整,每吨每年上涨0.5—0.6元,到2012年上调至每吨4.30元。(记者肖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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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晓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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