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20周年座谈会举行
新华网杭州12月21日电(记者岳德亮)由民政部主办的纪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21日在杭州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隽琪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的实践证明,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
严隽琪说,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正处于关键时期,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繁重;越是社会矛盾复杂,越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认真研究当前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把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据悉,自1949年10月23日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成立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以来,60年来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和丰富。
1954年12月,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的3个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目前,在我国83413个城市社区中,已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和居民协商议事会。截至2008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已达12.2万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74.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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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德亮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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