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深圳百余农民工遭遇尘肺门 职业病医院拒绝检查
2009年12月08日 02:21中国广播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炮工们说,如果是打水钻并有排风管道,钻井深处的灰尘就会少很多,但深圳的工地从来没有,因为这里建筑项目多,进度慢了老板就得少赚钱,而工地上提供给个人使用的口罩,根本阻挡不了粉尘的吸入。不仅如此,很多工地根本没有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员,也没有开展过职业病安全培训,如此恶劣的作业环境就是因为老板们心太黑。

而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在采访中,炮工们还告诉记者,企业老板明明知道粉尘的严重危害,却故意不跟工人签订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则是心太狠,因为他们担心查出职业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如果谁敢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果就是走人。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龙岸花园、十二橡树庄园等多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炮工们告诉记者,他们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更不知道老板是否给自己买了保险。往返途中,钟家泉自豪地介绍着车窗外漂过的一幢幢建筑:景田图书馆、地铁一号线、梧桐山电视塔等。曾经,那里是他们工作过的地方。现在,他们却被这座城市遗忘。

在深圳中兴通讯工业园的一处工地,记者看到,工人们所说的钻井,直径大概1米多,井口附近的能见度也不过1两米左右,从井口往下看,视线完全被如迷雾般的粉尘所遮挡,环境十分恶劣。一位刚从井下爬上来的炮工告诉记者,这个工地的炮工总共有40多人,用人单位根本没和他们签过劳动合同,其他工地也是一样。为了能做职业病检查,炮工们曾多次哀求过老板,但都遭到了拒绝。

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劳动法中就提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深圳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面向世界的窗口,本该处处走在前列,但时至今日非法用工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实在令人费解。

企业无良、老板心黑,但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医院不能见死不救。炮工们只能对医院抛出一线希望。近几个月来,他们曾多次到深圳市职业病院苦苦求助,希望医院领导能予以帮助检查,但依然没有结果。炮工们说,他们先后去过4次医院,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第一次去是一个主任接见我们的,他就很明确的说你们要检查这个我做不了主,就是说政府要答应了,才能给我们检查。第二次去的时候,医院也说不能给我们检查,他说政府说没有把公司的委托书给我们,你们要把手续办好了才能检查。第三次去的时候一直到晚上8点多,那个院长一直不出来接见我们,最后派出所的所长说你们先回去,星期一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的。礼拜一再过去,这是第四次,医院说你们还是不能检查”

在采访中,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挂号处的医生明确告诉记者,没有合同、没有用人单位授权,即使病的再重也不能救治。

时间还在一分一秒的过着,工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结果,但担心却与日俱增,他们担心等到有结果的时候,自己的生命已经终结。但家里的老人需要他们赡养,孩子要用他们打工赚来的钱上学,他们都数着盼着每月往家寄钱的日子。他们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里给家里多赞点钱,即便病痛缠身,却不得不继续在工地上拼命干活、苦苦支撑。一位炮工无助的告诉记者:“知道自己生病了,但不干不行啊,孩子读书,两个老人,父母,七八十岁了,生活费没有着落,我就继续在工地做。很害怕的,害怕死掉了,父母还在,怎么办呢?儿子还没有长大。以后他们怎么办。”

深圳百余农民工遭遇尘肺门,而这扇门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深圳市的劳动保障部门是否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效监管、卫生主管部门是否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呢?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

<< 上一页123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白宇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