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红)从12月1日起,我国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随该国标还首次出台了《婚庆服务合同》的示范性文本,其中首次对“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这是本报记者上午从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该文本对婚庆服务的服务内容、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和举行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等十多项条款进行约定。
比如,“服务费用”一项,就对各项服务费用合计、定金支付时间、余款支付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双方主要权利义务”一项则提出“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提出“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首部婚庆服务国标其他规定
音像制品质量:首次明确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顾客,交付的同时应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
安全措施:标准特别在安全措施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婚庆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包括制定现场安全保卫的措施、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及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消防等工作。同时,婚庆公司在婚礼中使用的车辆应确保机械运转正常,安全行驶,并应保证车辆干净整洁。另外,婚庆上使用的喷雾剂应严格安全操作等。有婚纱业务的应设有专门的婚纱试衣间,婚纱须安全卫生。
价格:在经营场所内公示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并明确收费标准。
资质:婚庆服务机构须具备婚姻庆典服务的资质许可。
人员:从事婚庆礼仪服务的人员应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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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红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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