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十一不办离婚(图)
2009年09月25日 06:03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婚姻登记处(资料图片)新华社

重庆晚报9月25日报道 昨日,有报道称:“十一”当天,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将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

消息一出,立即引来热议,多位市民称此举纯属莫名其妙,太有中国特色了。而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也称,这是片面传递了消息。

上级机关:

结婚离婚都应该办

针对该报道所称“十一”当天,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消息,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期间,各辖区婚姻登记中心是否办公,工作安排各不相同。

对于“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不赞同:“毕竟结婚和离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我们没有权利说哪天只能办什么,不办什么。”她介绍,如若符合法律规定,则应尽力为其办理,因此,结婚、离婚应该都能办。不过,从中国人长期形成的观念看,在祖国六十周年华诞的大喜日子,仅为新人办理结婚,也可以理解,“毕竟结婚重视的是纪念日,而离婚则不然”。

该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国庆期间加班,并无加班工资,完全是义务为人民服务。

渝中区:

原则上只办结婚登记

尽管如此,记者昨日走访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时,了解到:个别婚姻登记中心对于市民“十一”期间办理离婚手续,仍坚决在说“不”。

昨日,渝中区婚姻登记中心当班工作人员,肯定了“‘十一’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说法。为什么不办离婚?“因为‘十一’假期,我们是专门为结婚的新人加班,所以只办结婚!”该人士表示。

渝中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康洪英表示,尽管该区有打算在国庆期间拿出一天时间,值班办理结婚登记。但具体哪天办理,还未确定。至于“只办结婚不办离婚”,康表示,原则上仅办理结婚登记。因为今年“十一”是国庆60周年,婚姻登记处正是为了给新人圆梦,为他们留纪念。

江北区:

“离婚不用选良辰吉日”

态度较坚决的是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中心主任吕玉国明确表示,由于人员吃紧,今年国庆期间,不会安排专人值守登记中心。不过,该区“节假日可预约登记”的服务仍将继续开展,结婚的市民须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在节前完善一切手续。届时,中心可安排人员,为其服务。

<< 上一页12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