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万多红头文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本报长沙讯 2008年10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湖南行政程序规定》,这一展现政府敢于“自我革命”的举动,对湖南的发展起到重要意义。
《规定》打破红头文件“终身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6609件,废止10698件,宣布失效24932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占总数的46.5%。厘清了规范性文件“家底”,清理力度之大,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数量和比例之大,为我省历次清理之最。同时,自2008年10月1日起,对各级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管理。截至今年6月底,省政府统一登记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59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4000余件。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10月1日以来,全省共举行决策听证会227次,公众旁听行政会议125次。
省法制办介绍,我省将尽快出台《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抓紧起草《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办法》。潇湘晨报 记者胡颖异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作者:
胡颖异
编辑:
马翠
|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