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联合发布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新华网杭州8月24日电(周洪波、余靖静)世博会倒计时250天之际,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24日颁布实施通用于三地的《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意味着长三角地区公共场所有了统一的英文译写标准。
记者从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共6条,对公共场所英文的译写原则、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通则》附录中例举了337条通用类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提示信息的标准译法。
该标准由二省一市语言文字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组织三地专家制定,通则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根据三地公共场所英文译写的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并经上网公示和专家审定。
据介绍,社会发展尤其是2010年世博会的日益临近,对长三角地区公共场所的英文使用提出了较高要求。但由于翻译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各地均存在很多单词拼写错误、语法运用失误、同一事物或概念在不同场合下的译法不一致等问题,不但没有方便外籍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反而使他们感到困惑,影响了整个长三角地区的社会文明形象和国际化进程。
有关专家表示,制定适用于整个长三角地区的英文译写标准,规范公共场所的英文使用,对树立长三角地区的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周洪波、余靖静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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