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产前检查费将纳入医保
北京晚报讯 (记者代丽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城镇居民生育医疗服务管理,原则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要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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