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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酒后撞死人被免职
2009年08月13日 22:40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民网重庆8月13日电(记者侯露露)在13日召开的重庆市政府8月份自主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称,“7.29”綦江警察酒后驾车撞死人事件的肇事者荣增鹤属酒后驾车,已被免除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据介绍,“7.29”綦江警察酒后驾车撞死人事件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立即派出督察总队、交警总队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连夜赶赴綦江县调查,迅速查明肇事民警荣增鹤属酒后驾车。“目前綦江县公安局已免除荣增鹤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同时向全局发出了通报,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整顿内部,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周波称。

与此同时,按照今年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重庆将由各级公务车辆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人事、监察、交警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开展长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对领导干部违规驾车和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也欢迎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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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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