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最高检反贪总局原局长王建明被任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他也成为我国省级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中首位“60”后,也是最年轻的省级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柯汉民重返最高检
王建明的前任柯汉民,2007年履新山西之前,曾在最高检任职14年并担任过民事行政检察厅、法纪检察厅副厅长,后调任安徽省检察院,官至检察长;今年6月27日重返最高检,被任命为副检察长。
柯汉民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如果领头的是只羊,后面哪怕带着的是一群狮子,这群狮子慢慢地也会退化,温驯得像羊;如果领头的是只雄狮,后面跟着哪怕是一群绵羊,羊群也会具备狮子的雄风和习性。”柯汉民一直记得这句话,并将这句话从安徽带到了山西。
3年3任检察长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山西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一职共经历了三任,分别是崔伟(2007年2月-2007年12月,后任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2007年12月-2008年2月,代检察长;2008年2月-2009年6月,检察长)和王建明。
1962年12月出生的王建明是福建漳州人,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80级本科毕业后任职于最高检,45岁时任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副部级)、反贪总局局长,并成为二级大检察官;今年6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虽然在北京生活多年,但王建明仍带有浓浓的福建口音。
反贪重点锁定两方面
王建明2004年出任反贪总局局长以来,善抓大案要案,很快就见成效。
一年之后的2005年,反贪总局立案总量与2004年相比基本持平,但大案比例,特别是百万元以上大案、厅 级以上干部要案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办案重点更加突出。“当年全国共查办重点部门、领域案件6000多件,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王建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王建明善于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进行反贪。2006年,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王建明发表了主题演讲。他在会上表达了一个观点,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特点越来越明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等行业和部门。
也是2006年,王建明把反贪利剑指向了三类案件:一是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二是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发生在重 点领域和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三是重点查办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水库移民、矿山生产、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2008年,王建明把反贪重点锁定在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二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
紧密联系群众
反贪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
王建明从事反贪工作多年,他深深地体会到,反贪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反贪队伍。
王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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