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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体检剔除乙肝检测重庆先行一步 去年已删除
2009年08月03日 02:11重庆商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卫生部无删除乙肝体检项计划

专家此前称我国将在常规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 我市用工体检去年已删除“乙肝病毒”检查

针对媒体报道有专家建议修改入学、就业体检项目,将乙肝两对半检测替换为肝功能检测一事,卫生部昨日表示,目前无政策修改意向,也没有组织专家论证这个问题。

昨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均表示,我市去年已在用工体检中剔除“乙肝病毒”项目。我市一疾控专家则表示,全面降低体检门坎应慎重。

专家透露 常规体检取消乙肝检测

日前,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在成都主办的乙肝新闻报道研究班上传来消息,为从根本上降低社会对并不具有日常生活传染性的乙肝人士的普遍歧视,卫生部拟出台政策,将要求各体检中心把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目录中,全部取消乙肝检测项目(如表面抗原或两对半检测),但推荐进行肝功能检测。

专家透露,卫生部已就此问题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已达成了共识,专家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卫生部回应 是专家观点非官方意见

对此,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表示,目前,卫生部既没有组织专家进行有关问题的讨论,也没有相关政策变化的意向。

卫生部表示,上述消息只是一个内部交流会上专家的建议。卫生部目前没有接到相关书面建议和疾控部门的正式报告。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邓海华还介绍,日前公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也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我市政策 用工体检剔除乙肝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人称,我市约有3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去年底我市出台了“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措施,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有需要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招、用工单位应向医疗机构出具书面委托,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现状

近半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

去年,中国最大的乙肝网络社区“肝胆相照”论坛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完成了《中国乙肝人群生活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历时7个月,收到问卷4810份。调查显示,45.69%的人在就业过程中因乙肝受到过歧视,10.55%的人在入学时因乙肝受到过歧视。

昨天,记者对江北、渝中等地的用人单位作了调查,10家用人单位中8家表示新进员工都要进行入职体检,包括查乙肝病毒,一旦查出,均不录用。另两家用人单位则称,他们公司规模小,没有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检查。

记者还以求职者的身份拨打了我市某工程公司招聘广告上的电话,应聘文秘。自称是人事主管的人士要求先把简历寄去,条件符合再面试。“入职前,需要体检不?”记者问。对方立即反问:“当然要,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乙肝我们不收!”记者亮明身份后再询问对方,该主管表示,虽然“文秘”工作本身不受乙肝的限制,但同事们经常聚会、吃饭,对其他员工至少在心理上有影响。

“我娃儿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你们收不收?”记者以家长身份拨通了九龙坡、渝中等部分幼儿园电话,全部遭到拒绝。

观点

入托体检取消乙肝应慎重

我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疾控中心负责人昨日表示,希望国家在政策制定上能更慎重,特别是对入托体检。该人士表示,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但密切生活接触者也有传播可能。尤其是在幼儿园,因为孩子们吃住常常在一起,属于密切生活接触者,一旦防范不当,可能引起传染。

该人士还认为,今年6月起施行的新《食品卫生法》,取消了对肝炎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限制。怎样规范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使之自觉遵守相关卫生规定,这也很重要。

本组稿件由记者 陈瑜 童江华 实习生 刘洲海 胡瑶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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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瑜 童江华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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