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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的人贩子简柱全、王立沙归案
2009年06月09日 19:41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张景勇)记者9日从公安部获悉,6月5日和7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人贩子简柱全、王立沙分别归案。

6月4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简柱全、王立沙等10名拐卖儿童妇女犯罪重大人贩子后,云南省公安厅、红河县公安局对缉捕工作高度重视,制定抓捕方案,部署查缉工作,安排民警做好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和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规劝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6月4日,逃亡到云南省个旧市的犯罪嫌疑人简柱全在一商店门口看见电视上播放其被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后,思想受到极大冲击,加之以前公安机关经常通过家属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投案自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简柱全于6月5日1时许向红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交待了其于2008年伙同他人拐卖婴儿的犯罪事实。

6月7日下午,红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普洱市思茅区某茶场抓获隐藏于此处打工、化名为“王凯明”的犯罪嫌疑人王立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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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景勇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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