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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新规:房产经纪人必须持证上岗
2009年06月09日 18:34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新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日发布消息称,自7月1日起,凡在京城房地产交易中从事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持《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上岗。

新规要求,在房地产交易中从事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先注册再上岗。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而不能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更不能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凡未取得注册证书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的经营活动。

房产经纪人要想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和继续教育方可获得。持《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3年期满后,还需办理续期注册,并至少接受1次继续教育。

新规还提高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准入门槛,针对申请设立房地产经纪人的机构,在保持原来“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有4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其中至少含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同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注册证书。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他们普遍缺乏长远规划,一些房地产经纪人甚至认为,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用处不大”,因此造成持证上岗率非常低,以至于达不到3%。

据悉,目前,北京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达二千三百二十二家,已备案的分支机构共有二千七百三十三家,从业人员六万余人。

此次新规也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市建委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手,全面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把群众投诉作为发现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线索,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予以立案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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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立霄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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