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也就是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记者昨天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
通知要求,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各地要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
据了解,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通常指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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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个税起征点早已与物价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只有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相联系,按照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和纳税扣除额,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公平。
凡此种种,近年来几乎在每一次个税起征点上调过程中,都要被重新提起,但遗憾的是,因为种种原因,个税制度的完善和改良却远跟不上起征点的上调速度,民意一次次沉积并且在下一次起征点调整中被激活。正如有专家所言:“整改制度性缺陷的必要性要远高于调整个税免征额。”因为个税缴纳有着调节分配公平的立税本旨,所以个税收缴有着天然而内在的公平特质,与个税起征点上调同时,需要做的就是呼应民意。换言之,个税改革不仅仅是起征点的不断科学调整,更需要做的是个税所承载的社会公平性一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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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鹏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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