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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官员否认为配合国庆献礼而限播偶像剧
2009年02月20日 13:59北京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广电总局否认“黄金时段”只播献礼电视剧

本报讯(记者金力维)今天上午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传达精神,今年5月到11月期间,要求各地方卫视台每晚8时至10时黄金时段只能播出国庆献礼题材电视剧。偶像剧在非黄金档及11月以后播出。

此举意味着今年夏秋两季,电视荧屏将全面“飘红”。

对此本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李京盛驳斥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广电总局从未下发过类似文件,而配合献礼国庆的一系列影视作品展播是贯穿全年,但并没有规定不能播出其他类型作品。

早前报道:

传广电总局为国庆献礼5月起限播偶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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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力维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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