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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监察部布防央企决策风险
2009年02月17日 06:55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打印所有评论0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资委、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中央企业2009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09年既是国资委加快央企调整重组步伐,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一年,也是央企克服困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抓住机遇,调整优化上水平的一年。为此,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从实际出发,针对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意见》要求,今年各央企要在2008年专项督查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领导人员用权,防止决策失误,防范决策风险。《意见》称,2009年,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央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央企董事会试点工作。各央企要紧紧围绕这一重大任务,统一立项,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根据《意见》,今年央企效能监察的自主选题立项有3个:一是围绕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控制,严禁擅自改变投资方向和内容、随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或降低投资标准,严禁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项目资金。

二是围绕企业改制、产权转让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察是否超越权限决定企业改制或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是否擅自决定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否弄虚作假、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资产评估不实;是否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是否暗箱操作,规避竞价转让;是否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资产;是否以权谋私,利用改制和产权转让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

三是围绕加强成本管理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企业基础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管理粗放、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企业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管理效能。

据悉,企业效能监察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或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单位、组织,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监督对象的管理行为、能力、运转状态、工作效率和企业生产的经营质量、效益等情况开展的监督活动。2006年8月,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效能监察成为央企提高管理水平、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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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晓波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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