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中国多所名校都传出过学术丑闻。高等院校缘何风气浮躁、“泡沫”堆积?
浙江大学在4个月前处理的博士后贺海波学术论文造假事件,日前成为新闻焦点。打假者质疑贺海波博士后指导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及其课题组也“参与造假”。
校方和李连达迅速对此作出正面回应,称根据调查结果,造假是博士后个人行为,与院士无关,但确实要负疏于管理之责。
这些声明并没有释去公众的怀疑,有网上舆论认为,学校与李连达是在“相互包庇”。
由于李连达对打假者的身份和目的提出了“反质疑”,目前两家上市公司又被卷入这起学术造假案风波,事情的来龙去脉有待查明。
风波乍起
最早向浙江大学反映相关情况的是贺海波在中国药科大学时的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教授。博士后造假事件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后,他一直不愿接受采访。2月9日,戴德哉在网易网站注册的博客开通,当日发表了《关于浙大药学院贺海波科学论文造假事件的发现》。
戴德哉在文中表示,2008年10月11日他接到《国际心脏病学杂志》(简称IJC)副主编的致函,该函表示发现戴的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植物治疗研究》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似,希望得到说明。信中附有这两篇论文的全文。
戴德哉审阅后发现,先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自己已毕业的博士生贺海波。贺海波“2003年至2006年在我实验室读博士,在我实验室时,我均核对原始数据,未发现造假不良行为”,但在仔细审阅两稿后,他确定,贺海波“直接抄袭我们研究结果。剽窃资料来自我实验室,……造假论文中张冠李戴,拼凑伪造。科学不端行为危害严重。”
据了解,贺海波博士毕业后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出站时被浙大留校聘为副教授。10月15日,戴德哉将《国际心脏病学杂志》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请他们分析事件的性质”。
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曾苏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收到邮件后,学院立即组织调查,并向学校作了汇报,学校随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
浙江大学调查发现,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他在进入浙大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了8篇论文。其中,有两篇剽窃戴德哉的研究数据;有两篇部分是自己实验数据,部分是剽窃内容;有一篇是一稿两投,实验数据是自己完成。这些论文还存在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等学术不端行为。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据了解,这些造假论文均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其他作者包括贺海波在博士后流动站期间的合作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以及浙江大学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等人。论文还分别标注,研究经费得到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基金等支持。
向外界公开曝光这一造假事件的祝国光,是一位旅居芬兰的医药学界人士。祝国光称,据调查和统计,已发现李连达院士课题组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14篇。2008年11月起,他给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发去两封邮件,并在网络上公开了其中的一份邮件,称“我们认为浙江大学药学院贺海波副教授造假案的水可能很深了!李连达院士及李连达院士所领导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个别负责人在科学道德、科学诚信上确有严重缺陷!”
校方:造假与院士无关
据了解,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在收到祝国光的第一封邮件后便给他回了电话,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告知对方,但质疑声没有停止。
2009年2月3日,有媒体以《学术造假被国际期刊撤销院士课题组深陷丑闻漩涡》为题,报道了祝国光对“院士课题组涉嫌学术不端”的质疑,引起了广泛关注。浙江大学随即发表声明,称经过调查,造假是贺海波个人行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
浙江大学介绍说,贺海波承认造假为个人行为,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能够凑够文章数目,实现能够顺利留校的目的”,擅自加上他人名字是为了便于论文发表。学校提供的贺海波于2008年10月26日上交的“检讨书”中写道:“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我文章的通信作者吴老师由于工作忙,加上一直对我非常信任,我就利用这一点为所欲为,剽窃我原来导师的实验数据,抄袭我博士导师的文章。在文章完成后,没有经过吴老师审查,也没有征得他的同意,直接投往国外,甚至将一稿投往不同的杂志。”
李连达2008年12月26日在给学校的信函中表示,贺海波私下剽窃原博士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这些文章不是他的课题,也不是他指定贺海波做的“冠心二号”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贺海波如何剽窃、造假、投稿及两次发表论文等,事先他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他才知道。
浙江大学表示,目前没有找到李连达涉及此事的证据;找不到李连达造假的动机;但确实存在管理不严的责任。李连达2月3日晚在北京家中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贺海波出现论文造假、一稿两投等问题,“问题发生在学生身上,作为导师,我要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但问题的性质绝对不是外界所说的‘参与剽窃’或‘集体造假’”。
浙江大学表示,进一步的调查要等正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回校后方能开展。学校调查小组已与他协商,要其尽快回校。
浙江大学发布“造假与院士无关”,并没有让公众释去对“院士课题组”学术造假的怀疑,相反,众多网民“一边倒”地认为学校和院士之间存在“暗箱式的宽容”。有网友称“堂堂的院士造假,浙大仅仅开除了一个博士后,准备草草了事”。还有网民说“浙江大学明显是在包庇院士,急于撇清学校和院士的干系,露骨地反映出浙江大学和李连达院士在学术名声和物质利益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互惠关系”。
著名民间打假人士方舟子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浙大校方把责任都推给贺海波一个人,是说不过去的。……不追究李连达的责任也说不过去。在论文没有出问题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科研成就,出了问题,就要完全撇清自己的责任,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在论文上署名,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要比一般的论文作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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