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等事件后,今年11月份,重庆、甘肃、广东等地,又接连发生多起群体性出租车罢运、冲击党政及公安机关的事件。
群体性事件频发再次敲响警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度转型,社会阶层逐渐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因分配不公、利益调整失当引发群体性冲突,已经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基层政权的稳定。
综观今年以来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特定群体“代言人”缺位,群体利益协商、调整机制缺失,成为引发冲突的主要诱因。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破除体制性梗阻,是化解群体性事件频发困局的当务之急。
群众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
调查显示,多数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尽管有偶然性因素,但根本上还在于群众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其合理诉求的表达、反馈渠道不畅,长期得不到党政部门的有效回应,以致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续累积,最终酿成冲突和对抗。
甘肃陇南“1117”事件,起因于陇南市武都城区及东江镇拆迁户担心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其住房、土地利益及个人生计得不到保障。拆迁户曾多次找政府反映问题,但始终得不到放心的答复和解释,最终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演变为上千名群众参与的暴力冲突,造成干群数十人受伤,党政部门100多间房屋、22台车辆被砸烧。陇南市有关领导在反思事件时坦承,对群众利益诉求的迫切性、群众情绪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事前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掌握的很少。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在重庆主城区8000多辆出租车全城停运之前,出租车主、驾驶员多年来不断向交通运管、公安交管部门反映收入降低、加气难、黑车多、罚款多等问题,部分出租车司机还因此搞过“罢运”,但他们的种种诉求长期无人理会,最终酿成持续近两天的全城罢运,给城市交通、市民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事实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多数是当事群众一而再、再而三向党政部门反映过的,而这些问题与诉求之所以得不到及时解决和有效回应,受访专家认为,除了一些基层干部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群体诉求表达遭遇了体制性迟钝:一方面,一些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长期把发展经济这个“第一要务”当作“惟一要务”,只热衷于招商引资、上项目,对民生问题不够重视,把群众中特定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当成“杂音”,民意、民怨难以入脑、上心;另一方面,在现行体制下,基层政府和干部有“唯上”的压力,却没有“尊下”的动力,只要事情不“闹大闹炸”,就难以认真倾听和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利益协商、调整机制缺失易发冲突
干部群众普遍认为,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多数是因切身利益或相关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在他们维护权益、要求调整利益过程中,现有的诉求反馈机制失灵,正常有效的利益协商、调整机制缺失,导致其诉求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满足,这时极易采取群体性对抗的方式。
甘肃陇南“1117”事件从最初的集体上访演变为打砸抢烧的过程令人深思。在11月17日上访群众开始大规模聚集后,陇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上访群众按照信访条例有序地反映自己的诉求。但一些拆迁户表示,他们就是想见市委主要领导,听一听对行政中心搬迁是什么样的考虑,如何保障他们将来的生活,不是看什么信访条例。很多上访群众表示,如果有关领导尽早出面对话、协商、解释疏导,事态的演变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利益协商机制缺失,还突出表现在特定群体“代言人”或代言机构缺位。在群体性事件潜伏、露头、爆发的各个阶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会、妇联等群众代言人和群团组织,普遍“不在场”或丧失代言权、话语权,大大增加了及时发现、化解、处置事件的难度。在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中,由于出租车司机既无工会、又无协会,在事件处置时,政府部门甚至找不到罢运代表、对话对象,无法在第一时间了解驾驶员的诉求,展开协商。
受访专家认为,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而化解冲突、实现利益均衡,需要公平有效的协商博弈平台,需要合法有效的群体利益“代言人”,将相关群体利益诉求纳入和平协商范畴内,否则政府在群体性利益冲突中,将要一身面对成千上万个独立、零散的个体,很难有效应对,而矛盾一旦激化极易引发不可控的群体性冲突。
疏通群众诉求渠道 完善利益协商、调整机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逐渐深入,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要使这种利益冲突不致演变为对抗性社会冲突,关键在于破除体制性梗阻、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将利益冲突纳入合法、有效的协商调整平台。
事实上,在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反思时,地方党委政府已经认识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重要性,意识到只有将群众利益表达纳入体制性轨道,才能避免发生群体性对抗。
重庆出租车停运事件后,重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与出租车司机、市民代表展开座谈,充分听取当事各方的诉求,并迅速出台了多项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调整措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陇南事件基本平息后,甘肃省省长徐守盛专门同拆迁户农民代表座谈,听取农民意见,疏导群众情绪,诚恳的态度获得了拆迁户的认同。
在出租车停运风波平息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与部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座谈时专门强调,为数众多的出租车驾驶员应该有一个协会之类的组织,以便及时向政府反映诉求,经常与主管部门对话、协商。针对孟连事件,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也指出,群众利益诉求反馈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事件平息后,云南省政府成立了孟连县橡胶产业利益调整工作指导小组,工作组吸收了孟连县有关群众代表参加。
受访专家普遍表示,实践证明,对于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只要有相关各方切实对话,只要有公正合理的协商,矛盾就可以缓和,对抗冲突就能够化解,这种对话、协商、调整方式要形成制度,而非面对群体性事件的权宜之计。要在完善现有基层选举、协商式民主的同时,创新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商调整的机制和平台,在政策制定、实施和利益分配调整的过程中,使不同群体的诉求能充分表达、平等协商、合理解决;要允许群众性社团依法活动,并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协商机制内。 (张桂林)(半月谈)
作者:
张桂林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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