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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局局长:进一步加大对证券业等反洗钱检查
2008年09月26日 15:58中新网 】 【打印

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今日就“加大反洗钱力度,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人民银行明年将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保险业反洗钱检查。

唐旭表示,去年10月1日以后,我们把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纳入到我们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当中。我们一方面要求证券期货、保险业和反洗钱监测中心联网报送

数据,人民银行逐渐开展了对这些机构的反洗钱现场检查。这个检查主要是针对上述机构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了我们所要求的了解客户、客户身份资料的保存等相关工作;是否对可疑交易进行报告。这些检查可以帮助证券期货、保险业建立一整套的预防洗钱风险的机制。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反洗钱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有力地推进了证券期货、保险业领域的反洗钱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非银行业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2007年1月人民银行专门下发了《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针对反洗钱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出台了几十份指导性文件,帮助金融机构准确把握法律要求。

二是加强对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2007全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检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处罚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

三是建立了全面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从2007年三季度开始,人民银行按季采集非现场监管数据,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反洗钱风险,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

四是督促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实现了联网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应该说根据我们现在的检查还是取得了一定效果的,当然,证券、保险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还处于初期,这套制度的逐渐建立和有效性要逐渐才能发挥出来。2008年对证券、保险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安排得都比较多一点,2009年我们可能还会进一步加大对证券、保险业的反洗钱检查以保证我们的整个体系是有效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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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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