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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昆明两起公交车爆炸案均采用硝胺炸药
2008年07月21日 21:46中国新闻网 】 【打印

7月21日上午昆明市发生的巴士连环爆炸事件导致二人死亡十四人受伤,据介绍,事发车辆隶属于昆明公交五公司,事发后五公司停止了所有公交车辆的运行,对车场内所有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引发爆炸的物品初步怀疑为雷管状的可疑物。图为21日下午,公交爆炸事件车辆所属公司逐步恢复营运。 中新社发 蒋晨 摄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云南省公安厅网站消息,截至7月21日19时43分,昆明市发生的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场交通恢复,爆炸物品为硝胺炸药。

21日7时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54路公交车在昆明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侧门附近,人民西路上发生爆炸,造成1死10伤。8时许,昆明市公共汽车公司54路公交车在昌源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爆炸,造成1死4伤。

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据云南警方介绍,在第一起爆炸案中,炸药在公共汽车前排爆炸,第二起爆炸在公共汽车后排爆炸,均采用硝胺炸药。

目前案件正在全力侦破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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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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