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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推进”——亚洲时报在线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深圳走过了三十年的风风雨雨。30年后的今天,它的这种使命仍没有结束。继大部制、事业单位改革之后,深圳市推动改革又有新举措,而这一次,它的步伐似乎更大。
5月22日,深圳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一份名为《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下称《纲要》)的文件。《纲要》透露,深圳下一步拟推行市长差额选举。为积累经验,“先期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
深圳的这个举动引起了海外媒体和政情专家的关注。
海外盛赞“党内民主”
5月25日的《巴基斯坦观察家报》在题为《深圳迈向民主的步伐》的文章中指出,“在以前,这样的动作曾在村的层面尝试过,但从来没有在深圳这样大这样著名的城市作过尝试。”
《巴基斯坦观察家报》认为,“中国是在向邓小平的遗产致敬”。
《南华早报》则建议在深圳设立政治特区,大胆地试,成功后在全国推开。亚洲时报在线网站6月7日刊登题为《深圳开始改革民主选举》的文章,并分析,“深圳市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推进”。
6月11日的香港《大公报》则认为,深圳市市委对于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拔的改革,“扩大了民主的参与度和挑选范围,让党内民主选举大踏步前进”。
《联合早报》6月17日在题为《人大直选与社会整合》的文章中认为,从长远的制度建设来看,深圳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选的影响将最为深远。“主要原因在于,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分殊化的程度已经非常高,目前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乃至同一地区的不同单位之间的利益都有较大的差异和矛盾。这种状况带来了一个基本问题:在社会高度分殊化发展后,中国将以什么样的政治机制和政治过程来实现社会整合?”
从单向改革到全面改革
差额选举在中国其实早有法律依据。
从1979年开始,中国选举法就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然而从各地的选举经验来看,许多地方并没有严格实行差额选举。数年前,在南京曾尝试过局长、区长差额选举,由于南京并非特区,亦没有重大动作,所以并没有在海外受到特别瞩目。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提出差额选举不仅停留在底层,而是进一步试行区长差额选举,并为以后条件成熟时进行市长差额选举积累经验,许多市民也纷纷在网上发帖支持此项改革,众多专家学者都为之拍案叫好,
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如果南京和其他基层差额选举叫‘单向改革’,那么深圳的这次改革纲要就是‘全面改革’。”
5月中旬,深圳市已经尝试用这种新办法选出了四名局级正职干部:福田区委书记、市妇联主席、市高新办主任和市科协主席。其中福田区委书记、市高新办主任考察对象二人,差额比例为一比二;市妇联主席、市科协主席差额比例为一比三。
“政治特区”的强烈信号
深圳大学当代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多次参与了《纲要》的研究讨论,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纲要》有三大显著特点。“深圳是经济特区,这一次是把它当作一个政治特区来看待。这是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是这是第一次由地方党委提出比较全面的政治改革的纲要。内容全面,尤其瞩目的是选举的内容。“在我的印象中,这是第一次在党的纲要中提出了‘竞选’的概念,以前提的都是‘选举’。”
“第三个特点,以前深圳的改革都是先做后说、先做不说,这次变成了先说后做。这是一种政治承诺,将来是要兑现的。这显然是一个强烈的信号。”黄卫平分析。
对于《纲要》所传达的信号,有海外政情专家认为这可能带来中国的第三次思想解放。黄卫平就此分析了前两次思想解放大讨论:无论是真理标准大讨论还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都是先从民间广泛酝酿,由下面官员推动,最后由中央一锤定音。(刘科)
作者:
刘科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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