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我国有望立法禁止选择性别堕胎
2007年08月23日 11:36法制日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出生性别比畸高,是相当数量农民家庭“生男儿”心理压力的集中体现

针对目前群众生育意愿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仍然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依然面临反弹势态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纳入一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立法项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在20日召开的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情况。

汪永清介绍,为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作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时机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这个规定拟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他说,考虑到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部门之间管理信息不畅,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群众负担等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还将修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目前法制办正配合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抓紧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这两部行政法规的起草、审查工作。(记者席锋宇)

相关链接:

何亚福:缓解性别比失衡,中国应立法禁止堕胎

河南立法禁止零售打胎药 妇女非法堕胎将罚2千

应立法制裁堕胎者 杜绝用B超等鉴定胎儿性别 

人口计生委:放开生育政策不能根本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

计生委:抑制性别比例失调机制将作为国家政策

相关报道:

贵州牌坊村282条光棍心灵史(组图)

我国男女比例失衡严重 多年后老夫少妻增多

内地男女比例失衡 「王老五」将达三千多万

中国人口问题潜在危机: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中国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衡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

   编辑: 郑伦班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