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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副局长受贿获刑 曾经嫖娼被抓照样当官
新京报讯 据《信息日报》报道曾凡旺是江西赣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兼港航处处长,因几年前在高速办的受贿行为终究没能逃过坐监的命运。6月29日,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曾凡旺受贿案,经寻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曾凡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10万元。
曾凡旺于2001年6月至2004年7月,在任赣州市高速办主任、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6万元、美金1000元。
据介绍,曾凡旺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嫖,被人称为“资深老嫖”。赣州市纪委的有关通报透露,早在1998年5月,时任宁都县副县长的曾凡旺在赣州嫖娼时曾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曾凡旺嫖娼后毫发无损,照样当官,原来是靠两个“义士”“两肋插刀”,陪同前去嫖娼的一名党员干部为曾凡旺出资交纳罚款;另一个是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侵吞罚款后,压案不报。随着曾案暴露,8年前的涉案民警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记大过处分,那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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