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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债业务经费并未用于职工补贴
中国青年报讯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财政部按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用于职工发放福利”一事,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专门进行了澄清,表示国债业务经费并未用于职工补贴。
该负责人介绍,国债业务经费是完成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的基本保障,而通过提取国债发行手续费方式安排国债业务经费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部门的通行做法。1994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每年按凭证式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业务经费,用于国债发行中的宣传、会议、培训、零星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对于开展群众宣传工作,沟通政府与金融市场投资机构的信息和意见,培育国债市场和推进国债市场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2006年财政部提取国债业务经费885万元,实际支出377.8万元,支出明细情况是:宣传费257.2万元,培训费及会议费86.8万元,零星设备购置12.5万元,差旅费16.2万元,汇划费5.1万元。收支相抵,2006年国债业务经费有507.2万元未使用,上交国库。财政部国债业务经费没有用于职工补贴。
该负责人强调,由于金融市场变化频繁,国债业务经费中的宣传和培训、与市场投资机构的交流沟通会议等项支出难以准确预测,因此,为规范国债业务经费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国债业务经费管理办法》,多年来一直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国债业务经费。
今后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国债业务经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分配、使用国债业务经费,推进中国国债市场的发展。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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