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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日前就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他表示,根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5月上旬—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自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一名省部级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立即组织力量,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工作。各地区的自查情况于6月20日前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含京外项目)根据归口管理关系,于6月20日前分别报送中直管理局、国管局,经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初审和汇总后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
自查工作结束后,6月下旬,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将对各省区市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中央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共同起草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国务院。
刘锡荣说,清理工作要在摸清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所有在建项目及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等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标问题;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垫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标准占地、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等问题;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组织招投标,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检查2005年1月1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
刘锡荣指出,这次清理工作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清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级党政机关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
4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开展自查工作。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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