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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为情妇向黑老大索财45万
11日上午,江西抚州熊新兴黑社会案主犯熊新兴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熊为了给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寻求保护、逃避打击,利用金钱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保护伞”。据江西《信息日报》报道,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披露了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牵涉熊新兴案的有关犯罪事实。
关系密切的公安副厅长与黑帮老大
许晓刚,1994年后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期分管刑事侦查工作。
根据裁定书中的描述,2000年,熊新兴认识了原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后,两人来往频繁、关系密切。
为使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庇护,2001年春节前后的一天,熊新兴到许晓刚家送给许1万美元;同年的一天,熊新兴陪许晓刚到北京出差,在北京昆仑饭店熊新兴送给许晓刚2万元人民币;同年,许晓刚又一次去北京出差前,熊新兴到许的办公室送给许3万元人民币。
索取35万元助“知己”成名
2002年三、四月间,熊新兴与许晓刚、红颜知己邓某在南昌一歌舞厅唱歌,邓某提出她没有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歌曲制作费,许晓刚当即叫熊新兴出,熊新兴在唱完歌后从其汽车里拿了5万元人民币送给邓某。2002年六、七月间,熊新兴接到许晓刚的电话,说邓某在北京要出MTV、个人专辑,需要30万元,叫熊出。熊新兴指派其公司员工通过工商银行汇给邓某30万元人民币。之后,熊新兴将汇款之事告诉许晓刚。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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