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考察辽宁 强调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2006年10月31日 20:15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辽宁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考察期间,罗干听取了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罗干指出,建设“和谐辽宁”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需要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群众利益和情绪的突出矛盾,重视协调好利益关系和疏导群众情绪,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以引导,加强社会管理。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紧紧抓住依靠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这个政治优势,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主要选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参加了考察。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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