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中缅边境开赌场洗黑钱入狱4年 情妇内地重判
中新网4月10日电 58岁港商谭雄自1999年起在中缅边境设立赌场及百家乐网站,数个月的投注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昨天,谭雄经审讯后被裁定洗黑钱罪成立,判刑4年,其情妇和两个儿子在2007年已被内地判刑8年和5年。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昨天,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锦昌宣判谭雄入狱4年,原因是此案件组织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牵涉数以亿元计的金钱。
58岁被告谭雄被控3项洗黑钱罪,控罪指他于2005年至2007年间,利用3个香港不同的银行户口清洗逾3.1亿港元黑钱。
充公金额下月底聆讯
法官指出,控罪中的3.1亿多元来源虽然绝大部分是来自两间非法赌场,但也有小部分来自被告经营的合法酒店业务,暂未能够指出来自经营赌场的实际金额,所以充公令的金额需再作处理。控方的充公令申请,押后至下月31日聆讯。
情妇及两子内地重判
案情指出,被告一家自1999年起,在接近云南省边境的缅甸境内开设赌场,被告任集团总裁,两名儿子谭志伟和谭志满分别任集团副总裁,赌客俱来自内地。于2005至2007年间,被告于缅甸迈札央和木瓜坝再开设赌场收受外围赌注,及引进网络视频参赌或透过枪手下注等。至2007年3月,云南省公安局捣破该集团,拘捕包括被告的两名儿子及情妇等人,两子于在内地分被判监8年和5年,及罚款2,500万元人民币。
本港警方查出谭雄曾透过多名香港汇款代理人,将涉案巨款由内地存入香港3个户口,于2008年在长沙湾一银行内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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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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