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在加拿大出庭,取证工作一日结束,庭审细节曝光
在法庭外竟有男粉丝举着陈冠希海报支持他。
陈冠希在律师陪同下进入法院时,由数名彪形大汉保护。
裸照“源头”,23岁青年史可隽。(资料图片)
钟欣桐
张柏芝
陈文媛
颜颖思
本报讯(见习记者 陆欣)综合香港加拿大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3日上午10时,陈冠希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这亦是艳照事件爆发后,陈冠希首度现身出庭作证。
当天,一身黑衣的陈冠希在数名保镖的护卫下,冲破门口媒体的重重“包围圈”,从正门走进法院。媒体不断向其发问,但陈冠希始终一言不发、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但有关庭审的一些细节迅速被曝光,他声称:“(艳照门)这是一次精心策划的攻击。”
取证仅花一天
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3日晚9时左右,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取证过程已基本结束。不过,陈冠希还需于24日再到法院,核实及签署相关证词。
据报道,取证会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官阿黛尔(Elaine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全程以英文进行,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四位女星身份获确认
报道称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CeceliaChung,GillianChung,BoboChan和RachelNgan(据资料显示,张柏芝的英文名为CeceliaCheung,与报道中的名字有少许出入。钟欣桐的英文名是GillianChung,陈文媛的英文名是BoboChan,颜颖思的英文名是RachelNgan)
据悉,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相关背景
2008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香港警方指控他就是“艳照门”的“源头”,以“不诚实取用电脑”起诉他。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一直不肯返港,官司因此拖延至今。有消息称,香港警方将于今年4月在香港正式审理艳照一案。
现场细节
拒回答和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
被盗照片原有一千多张
“当警方向我展示有关光碟时,我十分肯定那些相片是从我的电脑中盗取的,因为这些相片的存档方式与我的电脑中的存档方式是一模一样。”
“光碟中有约一千三百张的相片,但只有四百张在互联网发放,这是因为大部份是重复式生活照,那些生活照并无市场价值,因此他不发放。”
“我是一个重视私稳的人,我享受我个人的私稳,我亦需要有自己的私稳,这些相片没有打算给任何人看的。”
“这样不单只是攻击,是一个有密部署的攻击,他们发放相片的方式,好像发芽一样,两张或廿张,第二天将会是八十张,改天又会是一百张。”
“我不知道有资料加密或保护你的垃圾箱这些做法,我认为当我删除档案及将它放在垃圾箱后,档案就已被删除。”
“要保护受害女星”
“我已决定不会回答与任何女士有关涉及亲密性质的问题,我决心去保护无辜者,她们已受够伤害。”“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
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
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从没将相片存在手机里
辩方律师向陈冠希指出,陈将相片储存到他的手机内,陈冠希肯定地回答:“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将相片变得这样流动性。”
辩方律师错误地将陈冠希称为被告,在法官指出他的错误后,辩方律师作出道歉。
虽然陈冠希希望拒绝回答和相关女星的问题,但法律程序上,他不得不确认了这四位女星的身份。
本报编辑徐庆华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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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欣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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