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罗范椒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
2006年10月31日 10:45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罗范椒芬为廉政专员,免去黄鸿超的廉政专员职务。(来源:新华网)



   编辑: leo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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