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平反清算周期律
2009年12月03日 14:1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最高权势的自我纠错

中国皇帝并不都是无法无天的家伙。有的文弱心虚,有的信仰神明,有的重视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于是我们也可以发现最高权势的自我纠错。

1425年,朱高炽刚当皇帝,弋谦就上了一篇言辞激烈的折子批评时政。皇上知道弋谦这人骨鲠,也不怪罪他,可是忍不住厌恶,见了他就没好脸。众臣看出皇帝的心思,便联合起来攻击弋谦“卖直”,要求皇帝法办他。皇上宽宏大度,仅仅剥夺了弋谦上朝的权利。没想到,消息传开,众臣纷纷闭嘴,一个多月没人上疏言事。皇帝急了,他刚刚登基,很想做好工作,众人自我保全,默不作声,这工作如何开展?于是皇帝下诏做自我批评,让众臣直言无讳,并恢复了弋谦上朝的权利。可惜,这位善于正确处理个人情绪与长远利益关系问题的皇帝不到一年就死了,我们无法把少见的好人好事讲下去。不过皇帝当久了,位子坐稳了,有了自信,谦虚的皇帝也难免霸道起来。这也是一种常规。朱高炽死前已经显露出这种迹象,他将一位劝他养病期间远离女色的大臣关入监狱,临死那天还痛骂他,要治他重罪,留下一个需要平反的冤案。

嘉靖皇帝英察自信,果于刑戮,又颇护己短,弄死过许多要求他平反冤案的人。这样的皇帝可能为自己造成的冤案平反吗?可能。我知道有过一次。嘉靖迷信神仙,大兴土木修建大高玄殿,谁反对就把谁痛打一顿投入监狱。有三位跳出来反对,已被关押多年。又有两位跳出来营救,也被“棰死狱中”。嘉靖26年(1547)11月,大高玄殿发生火灾,皇帝上露台祈祷,火光中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呼喊那三位的名字,说他们是忠臣。皇上赶紧传诏将他们释放。由此看来,皇帝怕天地神灵,也是小民之幸。碰上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皇上,大家就只好看着他一条道走到黑了。

清算和平反的亏空

《明史》给我留下一个印象:在有名可考的记载中,清算力度不如平反力度。一正一反,同属让开权势的公正,善有善报如果还有七八成,恶有恶报似乎不足四五成。一些当时已经臭名昭彰的家伙,例如特务头子太监汪直,引导刘瑾作恶的焦芳父子,万历派下去搜刮的税监们,经常留下一笔“竟得良死”的记载,连清代史家的笔下都透出一股怨气。这是什么缘故?

崇祯皇帝为人刚愎操切,惩罚的力度往往大于奖励。看看这位偏爱报复的人如何清算前朝阉党,可以明白恶报弱于善报的道理。

《明史》说,崇祯收拾掉魏忠贤之后,开始清算逆党。他让大学士韩爌、李标和钱龙锡(近似总理和副总理)开一个名单。这三位大臣不想“广搜树怨”,仅仅开出四五十人。皇上嫌少,让他们重新讨论,结果又增加了数十人。皇帝不高兴了,亲自分出“赞导、拥戴、颂美、谄附”四项,让他们往里添人。皇帝还让他们把内廷宦官的同恶者列入名单。韩爌等人推脱说,他们不知道内侍的情况。皇上说:岂能完全不知道?就是怕得罪人吧。

过了一天,皇帝将这几位召入便殿,只见桌上放着一个布囊,里边装了许多章疏。皇帝指着说:这些都是奸党颂扬魏忠贤的上疏,你们可以把这些人的名字整理出来,列入逆党。韩爌等人知道皇帝的决心难以挽回,就设法把此事推给别人,说:臣等的职责是起草文件,不熟悉法律条文。于是皇帝召来吏部尚书(近似组织部部长)王永光,让他处理,王永光也说自己“不习刑名”。皇帝又招来刑部尚书(近似最高法院院长)乔允升、左都御史(近似监察部部长)曹于汴等人,这才开出一份包含270多人的逆党名单,并拟出了从凌迟到革职的处理意见。

一件并不复杂的事,皇帝亲自布置,亲自推动,甚至亲自提供证据材料,居然让臣下连踩五脚刹车。假如皇帝拿不出那些“黑材料”,假如皇帝不一催再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局不难想见。这其中的利害计算,皇上圣明,早已一语道破:怕得罪人。史家也写得明白,那些人不愿“广搜树怨”。

清算与平反不同。清算可以为受害者出一口恶气,却不能带来官职俸禄,损人不利己的事自然人人回避。平反则不然,既光明正大又有正面好处,利人利己,愿意做的人自然比较多。这一利一害之差,足以解释清算力度不及平反的现象。设身处地想一想,面对利害屏障,皇帝尚且让人推来挡去,那些受迫害的当事人又能闹出什么名堂?这些前劳改犯,或者他们的文盲后代,满脸怯色一身灰土,让人家推三阻四折腾了几个月,究竟是出气呢还是找气呢?报复的心思能不衰减吗?衰减了,无人追究了,恶报又从何而来?

更要紧的是:最高权势几乎是不受追究的。崇祯清算魏忠贤和阉党,却不追究他们的总后台、自己的长兄天启。嘉靖和万历皇帝是制造诸多冤案的主犯,但他们的接班人是亲儿子,大平反只能配以小清算,弄出几只替罪羊来就算交代了。最高权势清算前任是有底线的:他们必须尊重传位的先辈,必须维护皇权独大的体制,这是他们合法统治的基础。而且,恩归自己,怨归他人,这种体制正是最高统治者为自己精心设计的。既然这套报应机制的核心就是一个大漏洞,我们对整个体制的公正程度自然不能期望太高。

清算不足和平反不足并非小事。在时间和力度方面的利害计算对当事人的选择大有影响。魏忠贤的死党之一,右佥都御史(近似监察部部长助理)刘志选,曾经挺身抗议万历皇帝钳制言论,为忠臣鸣冤,结果被皇帝贬谪,被贬之后又挨整,家居三十年不得平反。万历死后还是靠拉关系当上工部主事(近似处长),恢复到被贬谪前的官职。此时刘志选年过七十,弥补损失之心极其强烈,于是一改前辙,帮助魏忠贤钳制言论,冒着生命危险替他攻击皇后,迫害清流,吹捧恶棍同党。他也知道这些罪恶将遭到追究,但《明史》上说,刘志选认为自己年老,必定死在魏忠贤之前。那是天启六年,魏忠贤58岁,几乎比他小20岁,刘志选的利害计算透彻之极。奈何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年,天启皇帝23岁驾崩,魏忠贤败,刘志选被判死刑,自己先上了吊。6假如天启不那么短命,假如崇祯不那么操切,刘志选就投资成功了。同样,假如万历冤案的平反更加彻底,让他的第一次投资得到合理回报,刘志选也就不必冒险改辙了。

总而言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话大体不错,但要打个折扣。从数目上说,前一句大概七八折,后一句大概四五折。接下来的话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何时才算时候到呢?一代权势淡出之后。时间越久,折旧越重。经过两次打折,尽管平反了,但是补救不足。尽管清算了,但是追究不足。这些不足部分,就是当事人的净损失和净收益。一代又一代地积累下来,这些损益必将产生影响,类似自然选择对不同物种的影响,就好像降水量减少三分之一将导致众多物种的兴亡及生态系统变迁一样。一年又一年,一轮又一轮,大好河山逐渐改变了模样。

本文摘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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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思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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