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邓小平提房改4重点:城市居民也可建房
2009年12月11日 10:4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文章摘自《也是历史》作者:《新世纪周刊》社/编 出版社:外文出版社

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从卖商品房开始起步。经过8年的理论探讨、调查测算和方案设计工作,1987年开始试点。

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住房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若干具体政策,从此以后,房改在烟台、沈阳等4个城市试点并逐渐扩大。

到1990年初,全国有19个市30个县的房改方案出台并实施,还有200多个市县进行了单项改革试验。

1990年底,北京、上海等一批特大城市似乎突然加快了改革步伐。

北京的10个远郊区县房改方案全部出台,形成强有力的农村超越城市格局。

上海市长把解决住宅问题当做市政府当前三大实事之一。朱市长还专程去新加坡、香港等地考察,取回真经,融入上海房改方案之中。上海还勇敢地将房改方案公之于众,广泛征求意见,发动全民参与大讨论。

身为建设部长兼任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组长的林汉雄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认为现在应是房改的好时机。林透露,一个积极稳妥、又因地制宜地推进房改的方案,正由有关决策部门紧锣密鼓地制定。

为何房改经历了“打打停停”的10年后,才开始有较大动作?为什么搞多年房改的人认为我国的房改是“欲罢不能、欲进则难”?

住房分配不公、苦乐不均,已成为群众最反感的问题

建国以后,我国城镇居民住宅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实行无偿分配和低租金制。

林汉雄说:“住房福利制使得国家支付的高补贴,间接转化为个人的实际收入,刺激了人们多占房、占好房的欲望,助长了以权谋房的不正之风,人为加剧了住房供求矛盾。住房分配不公、苦乐不均已成为群众最反感的问题,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事实证明,许多单位无偿分房已进行不下去了。

辽宁的国营熊岳印染厂因分房不公,赴异地秘密分房的小组还未返回,整座楼已被数十名职工撬门砸锁抢占一空。

武汉机床厂1988年新建住房万平方米,分房时停产两个月,有人还抱着煤气罐到厂长室声言要搞爆破。

西安市有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乘房改未在全国普遍推进之际,突击建高标准住房,抢在房改前无偿分配。

以权谋房已成为廉政建设中十分棘手的问题,非住宅商品化已无力解决。分配不公还体现在苦乐不均上。先看看单位内部苦乐不均的情况:职工之间享受住房暗补相差悬殊。据北京的调查,一对夫妇一个孩子,有的住一间12平方米的平房,有的住两居室一套的单元房,其造价平房为5000元,楼房为5~10万元。国家或单位每月补贴管理费,平房5元,楼房18元,若以商品租金的8项因素计租,平房每月补50元,楼房330元。

以北京市六建公司为例,该公司有职工万人,只解决了5000户住房,公司每年维修管理费需90万元,房租只收14万元,要补贴76万元。

成都发动机公司每月住房维修保养费120万元,收回房租不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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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世纪周刊》社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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