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究竟强迫多少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
2009年12月01日 12:1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慰安妇”的年龄跨度很大,年长者40岁,甚至50岁,年轻的20来岁,甚至有不少还是少女或幼女。如日军在海南保亭县设立“快乐房”,强召当地黎族少女充当性奴隶,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只有16岁。

第二,设下各种圈套,引诱妇女坠入陷阱。

常见的是以招聘女招待、洗衣妇等名义进行诱骗。占领上海后,日军的特务部门便在市中心的“租界”里诓骗妇女:“他们放出野鸡汽车,候在娱乐场所前面,等顾客上车后,汽车飞也似地驰着,到了僻静地方,将男子抛下或干了,女客便从此无影无踪。”一时,“孤岛”内失踪女子无数,人人自危。在海南岛,日军经常组织“战地后勤服务队”,他们唆使汉奸张贴广告,鼓吹说服务队的任务是给日军官兵洗衣服,照顾伤员和打扫营房卫生,诱骗妇女参加。甚至还派人到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招聘游说:“海南岛开办大医院,招聘大批姑娘学习当护士和护理,薪水高,到那里去做工有吃有穿,还有大钱寄回家。”于是有不少受骗女子前来应募,这些人到海南后,被统统押进慰安所,陷入暗无天日的人间魔窟。

第三,日军占领一地,形势稍稍稳定后,便依靠汉奸组织协助,挑选妇女充当“慰安妇”。

其中的一个手法便是借口登记“良民证”,挨家挨户地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时,日军除了经常到国际安全区强奸妇女外,也利用发放“良民证”之际,从中拉来数千名中国妇女,这些妇女没有一人逃过被强奸或虐杀的厄运;其中的一些人还被运往东北,充当关东军的性奴隶,从此再无下文,无人知晓她们的生死和命运。1939年在日军的指使下,山西文水县的伪政权曾张贴布告,明令征用妇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县公署训令,差字第一号令:南贤村长副,为训令事。查城内贺家巷妓院,原为维持全县良民而设,自成立以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惟查该院现有妓女,除有病者外,仅留四名,实不敷应付。顷奉皇军谕令,三日内务必增加人数。事非得已,兹规定除由城关选送外,凡三百户以上村庄,每村选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岁左右确无病症、颇有姿色者为标准,务于最短期内送县,以凭验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维持会供给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一百余斤,并一人一次给洋一元,此外游客赠予,均归妓妇独享,并无限制,事关紧要。

文中的“贺家巷妓院”是专为日军设立的军队慰安所,所以称“维持全县良民而设”。其中有些“慰安妇”由于不堪凌辱折磨,或死或逃,只剩下4名女子,于是要城镇、村庄选送“妓女”。村庄哪来的“妓女”?实际上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伪还有条件:一是年龄20岁左右,二是“确无病症”,否则会将性病传染给日军,三是还要“颇有姿色者”。最后还以物资条件来诱惑农民,说“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这也说明,贺家巷内的军事性奴隶制度受害者是没有收入、非商业性服务的。

第四,将中国女俘虏强逼为性奴隶。

在中国战场上,日军极少设立女战俘收容所,女俘虏部分在审讯后即杀死外,其余的大部分便被日军运到华北、华中属于偏僻的、荒凉的地区和前线去充当“慰安妇”,以防止她们逃跑或与八路军等中国抗日部队取得联系。中共领导的海南琼崖纵队第4支队的炊事员周某某,因下村筹粮被日军俘虏后,即被投入慰安所。这些女俘虏沦为“慰安妇”遭日军侮辱,真是生不如死,有的便千方百计寻找报仇的机会,慰安所里曾发生中国女战俘刺杀压在她们身上的士兵或者割下敌人的生殖器的事件。因此,日军官兵对充当“慰安妇”的中国女战俘比较警惕。当这些女俘虏作为性工具没有利用价值时,通常被拖到空地上,作日军新兵练习胆量用的活人靶子。

第五,征用妓女。

在大城市,日军机关常常征用现有的妓女来充实其“慰安妇”的队伍。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和天津等地,都有不少妓女被迫加入“慰安妇”的行列。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就是这些妓女也不是甘愿去做“慰安妇”的,她们往往被日军或汉奸政权强征,被迫充当日军的性奴隶,有些没有报酬,有些即使有,所得也少得可怜。

被强逼为“慰安妇”的中国妇女中有不少是少数民族的妇女,其中有台湾高山族,东北满族,云南傣族,海南苗族和黎族,广西壮族等。吉林延边地区的朝鲜族是最早被征用的少数民族。“九·一八”事变后不久,关东军便在东北地区强掠朝鲜族年轻女子充当性奴隶。

自甲午战争后被日军侵占的台湾,也有不少山地的少数民族女子被日军强征到战场上充当性奴隶。

延伸阅读:中国慰安妇:汉奸领着日军抓“花姑娘”

本文摘自《扬子晚报》 作者:缪礼延、陈咏、郭小川、谷岳飞(撰稿摄影) 刘孝浦、冯海青、陈太云(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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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丽菲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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