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分问题的政治枷锁
2009年12月08日 09:15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河北魏县漳河南边的秦庄村,是我生长的家乡,1947年秋解放。解放初期,我的家乡一度划为平原省漳南县。在土地制度改革(简称“土改”)中,我家被划为破产地主。后来,我对照有关政策规定,认为我的家庭成分属于错划,曾数次提出申诉,要求改正。

解放前后我的家境

按照划分阶级成分的观点,据说我的高曾祖辈应是地主家庭,但其具体经济状况,我已无法知晓。旧社会农村缺医少药,祖父不满四十岁即病故,家境开始走下坡路。到父亲和叔父这一代,坐吃山空,很快败落下来。1938年农历九月,我弟弟出生不久,母亲因乳房长疮(后来发展为乳腺癌)多年,卧床不起,无法喂养弟弟,只好送到奶母家抚养。1940年初,父亲患急病,才三十多岁就去世了。当时,我不满五周岁。同年,叔叔与我们分了家。若干现种地,归我奶奶以养老。我们分了十几间旧房和六七十亩地根,没有一亩现种地。所谓地根,就是典当地,也叫小卖地,在典当期内,有钱时还可再赎回来,到期没钱赎回时,可以再大卖一次,叫做卖地根,即永远不能再赎回。分家后,病弱的母亲带着四个孩子(大姐、二姐、我和弟弟),吃穿费用,请医买药,就靠卖地根或房子,艰难度日,很快就把地根和房子都基本上卖掉了,最后只剩下两间房。当时住的三间东屋,属于我叔叔。分家单据规定,待我长到十五岁(即1950年),我们必须搬出去。

我的童年,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吃糠咽菜的苦日子。小时候,我和当时北方任何一家的贫苦孩子一样,下地剜野菜,上树捋树叶,当地凡是能吃的野菜和树叶,我都吃过,诸如锯齿菜、马神菜、醋酸菜、灰灰菜、柳芽、榆叶、榆钱、槐树叶、洋槐花,等等,红白萝卜叶子在那时就是好菜了。即使这样,也是饥一顿饱一顿,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我从十岁左右开始,就经常抬水、拾柴、推磨、推碾子。家里烧火做饭和取暖的能源,主要是靠我拾的柴禾,麦天铲一垛麦茬,秋天拾一垛玉米秸茬根,刮风下雨跑出去捡树枝,冬天用筢子搂树叶和干野草,去地里拾大雁屎。我家一度穷困到讨饭的边缘。有一次,我们村东头有一家办喜事,宴请亲友摆酒席,母亲和姐姐不好意思出面去讨要,就想叫我这个男孩子去。因为嫌丢人,我也不愿去。当时母子、姐弟僵持了好一会儿,那种无奈难过的心情,难以名状。最后,我还是坚持不去讨要。那时我还跟着大孩子卖过烟卷,和小伙伴们一起卖过甜瓜。

解放前夕,母亲把地根悉数卖掉,赎回十四亩典当地。此时全家四口人,母亲病弱,大姐已出嫁,二姐十二三岁,我和弟弟年岁更小,家中无劳动力,就让邻居代耕,收获了粮食对半分。那时产量很低,还要纳税捐,生活仍然相当艰苦。母亲的精神支柱,就是盼望我和弟弟快些长大成人。

1947年秋,家乡解放,共产党的工作队进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成立农会、妇女会、姐妹团、儿童团。那年我十二岁,参加了儿童团。我们唱的第一首歌就是:

一九四七年,成立儿童团,

站岗放哨,盒子(枪)手里掂……

1948年,在共产党领导下,家乡开展“土改”运动。1949年春季,村里划分农村阶级成分,采取“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办法。我叔叔把他家报成破产地主(当时通俗叫法是破落地主),同时把我家也报成了破产地主。当时,我不满十四岁,正在离我村八里远的回隆镇住校读高小。我和有病的母亲都不懂得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政策界限。就这样,我家就定成了破产地主,也就成了我的家庭出身。土改时,我家不但没有被斗受损,反而还得到益处。按平均分配土地和房屋的政策,还分得两间房、一亩多地。全家四口人,四间房,十五亩多地,生活开始逐渐好转。

在新中国的阳光下成长

家乡解放后,我在本村上初小,读新课本,学算术,同时,老师还教我们读《孟子》,学《尺牍》,背诵《古文观止》。

建国初期,小学是四二制,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简称初小和高小。如果一个学校既有初小又有高小,称为完全小学,简称完小。1949年春节后,我考上县立回隆镇高小的插班生,跳过一年级,直接到第一班读二年级。严格意义上,这是我上了正式的新学校,国文、算术、地理、自然等课程,都由专职老师讲授,住校过集体生活,唱革命歌曲。

1950年初,我领取了高小“毕业证书”,面临升学考试。我本想去安阳考中学,可是路远,约一百里地,还要交生活费和学杂费,只好去上师范。我本不想学师范,当地人有“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小学教师)”的说法,可是当时家里经济困难,而魏县师范吃饭不要钱,不交学杂费,离家又近(五六十里地),最后还是决定去考师范。

1950年农历正月十五,我“金榜题名”,考上魏县初级师范学校。魏县师范于1949年夏建校,招收了第一届学生,我属于第二届,每届只有一个班,共一百名左右学生。入学时,我不满十五周岁,是年龄最小、个子最矮的。魏县师范三年,我吃的是公家饭(比家里生活还好),受党的教育,学习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不断提高,身体也长成中等偏高的个子。当地著名的开明绅士申济舟,是参加边区参议会的参议员,时任魏县副县长,兼任魏县师范校长(后为名誉校长),给我们班讲过中国历史课。他对我说:“你这三年长高了一头,这一头高是吃公家饭长的,你要为公家办事,为人民服务!”他的话对我教育很大,印象很深,至今未忘。

魏县师范毕业后,1953年3月,我被分配到县立郝村完小任教。当时我不满十八岁,是该校最年轻的教师。

我于1953年初参加工作到1956年上大学,每年都涨工资。我从亲身经历中,深切感到,在毛主席共产党领导下,不仅我个人得到了益处,更重要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党风正,干部廉洁奉公,社会风气好,我感到处处都是明媚阳光,提出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申请。经过1955年夏至1956年夏一年的“肃反”工作,于1956年9月,在党的八大前夕,按七大党章规定,我没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由中共魏县县委直接吸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时对要求入党人员的家庭出身、个人经历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政治审查,还是相当严格的。但是,我入团入党、读师范、上大学、当学生干部,并没有因为破产地主家庭出身而受影响,所以在那段时间内,我丝毫没有家庭出身不好的政治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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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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