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省始末以及其历史意义
2009年07月07日 23:05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有学者强调建省的“政治作用及其精神”,认为建省以前中原与新疆有着极显著的界限,“非但建制不同,且国人均以边鄙流戌之地视之”,边官乘机鱼肉边民,招致民怨沸腾,边疆不靖。建省“乃在使边疆与内地结为一体,使数百万边民与中原父老同其命运,藉以加紧遥远西陲与内地的联系”。[54] 有学者指出,建省密切了新疆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联系,“巩固了各族人民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用鲜血凝成的情谊,加速了西陲边疆的开发与发展”[55]。

有学者从近代化的角度来看新疆建省的历史意义,认为新疆建省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1)按照西方近代国家学说,国家法律在其疆域内实施,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之一,新疆设郡县改行省以后,原为伯克、阿訇掌握的司法权基本被收到各级政府官员手中,清王朝的法律得以在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实行;(2)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一致性,也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之一,建省后新疆实行与内地一致的管理制度,结束了新疆与内地政制不一的局面,使政令划一,大大加强了国家的统一;(3)国家政权的重要职能是管理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在军府制下,这种职能难以实现,建省后各级官府把恢复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实力推行,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新疆经济文化的发展;(4)在札萨克、伯克制下,经济领域基本上是封建的农奴制度,建省后伯克农奴主的势力受到很大限制,相当一部分民众由农奴变成农民,对地方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减弱,促进了新疆生产力的发展。此外,新疆建省还起到示范了很好的作用,对1885年台湾建省和1907年辽宁、吉林、黑龙江建省及蒙古议设行省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56]

有学者认为,建省后汉人移入新疆,促进了生产技术和作物品种的交流和牧业的发展。建省初期因恢复农牧业和加强国防的需要,还促进了冶铁业的发展,“既谱写了新疆历史的重要一章,成为新疆由古代农牧业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的前奏,又给我们留下了区域发展的严重课题,后继者们有责任为之交出一份较为完美的答卷”。[57] 有学者考察了建省后新疆田赋制度的发展变化,认为建省前新疆的田赋制度主要参照准噶尔蒙古统治新疆时的税收办法制定,保留了许多封建农奴制税制的残余,如征收办法原始简陋,税收苛繁,徭役普遍存在等等,又由于地方具体行政制度的多元结构和兵屯、民屯、户屯、遣屯等多种屯垦形式,田赋制度复杂而不统一,各地税则、税率差别很大。建省后新疆有了完整的税收体系,在参照内地征收常制的基础上,全疆颁布了统一、完备的田赋章程,田赋制度与税收前相比,使新疆的田赋制度逐渐跟上了全国赋税制度发展的步伐,成为新疆税制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建省后新疆田赋制度的实施,总的说来,使农民的负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省府的田赋收入得到了较大增长,因而适应了当时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新疆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58] 有论者指出,建省后随着政局的稳定,新疆的商业贸易活动发展很快,不仅打破了新疆原有的封闭保守的绿洲经济,而且促进了新疆各地城镇的发展,形成了许多有名的都会,如天山北路的古城,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市),天山南路的吐鲁番、喀什噶尔、和阗、洛浦、于阗等。[59] 有学者探讨了建省前后清政府对伊伊斯兰教的政策,认为除某些方面有所调整外,清政府的政策基本上是乾隆年间伊斯兰教政策的继续,即把“恩威并用”作为总方针、总政策,一方面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一方面限制其不利于清朝统治利益的宗教势力,继续推行政教分离政策,不许阿訇干预行政。[60]

有学者考察了建省对南疆维吾尔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认为建省后当局在管理体制、土地制度、赋税、货币等方面的重大变革,削弱了南疆维吾尔地区长期严重存在的农奴制残余,减轻了广大维吾尔群众的负担,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进一步促进了南疆与内地的经济文化往来和交流。[61] 有学者认为,建省的完成,“标志着以左宗棠等人为代表的积极治理新疆、维护祖国西北领土完整的正确主张在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取得又一次胜利”,对“重建和发展新疆经济,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建省还“促成了南疆维吾尔族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的重大变革”,原被伯克占有的大片农田转为国家土地,为伯克无偿劳作的燕齐农户开始以佃农身份租种官府土地,封建农奴制经济逐渐转变为封建地方所有制经济,“对调动广大维吾尔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十分有益”。[62]

在肯定建省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学者们也注意到了建省的局限性。有学者指出,新疆建省主要是行政建置的改革,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因为其作用是“有一定限度的”[63]。另有学者认为,建省“既不是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更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只是清朝政府在新疆行政管理形式的一种变化”,而且“有一定的不彻底性”。[64]此外,由于清王朝已处于统治末期,整个统治阶级更加腐败,中国半殖民地程度日益加深,特别是沙俄对新疆的经济侵略不断加剧,“新疆生产力发展的趋势并没能延续多久,便陷入停滞不前的状况”[65]。 还有学者指出,建省后“伴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而来的,并不是劳动人民贫困生活的任何改善,而是剥削的加重”[66]。还有,自“清末以迄民国,由于边吏的昧于时势,非仅对边疆鲜有设施,对边民鲜有贡献,且其统治方法一仍其旧,遇事不出于‘暴力’,便袭用羁縻政策”[67]。

有论者认为,新疆建省及其社会变革,成功与失误,值得后人借鉴之处颇多:(1)从提出建省到完成建省,经过60多年的漫长岁月,这充分反映出中国封建决策体系集权力于一人的腐朽性;(2)新疆建省的成功,证明“经世致用”之学“有补时用”;(3)应坚持“根本宜急”、“推行宜渐”的原则,注意减少建省改革中的弊端;(4)应坚持建省宗旨,新旧体制不宜长期并存;(5)建省政策的连续性虽然保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但也容易产生保守倾向,如在建省中后期,我国近代化进程已由洋务运动发展到维新运动,新疆维新思潮甚为薄弱,未赶上时代步伐;(6)新疆建省过程中变革比较彻底的地方,社会比较安定;(7)区域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正确处理中央统一性和区域相对自主性之间的关系。[68]

评估与展望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1949年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史学界对新疆建省的研究还是较为充分的,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论点不断创新,学者们对若干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显示了各具特色的研究视角和思路。当然,此项研究并非做到了尽善尽美,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的。

另外,此项研究应该继续深入的方面也很多, 其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下面一并谈谈笔者的看法。

 1.正如本文开篇所指出的,有些学者不太重视学术史的梳理,如果对已有的研究心中无数, 则很难有所创新。

2.正常的学术争鸣尚未展开。就笔者所见,关于新疆建省,还没有一篇商榷的文章,学者们基本上是各说各的,没有不同观点的直接交流。

 3.大多数研究仍遵循着大陆史学界的传统做法:在没有充分发掘和掌握材料的基础上,急于对人物给予定位,对事件加以定性。我认为应该改变这种局面,要重实证研究,轻定位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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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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