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民:从留日到抗日
2009年05月02日 17:0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一、五月七日在中央公园开国民大会,并分电各省各团体同日举行;

二、声明不承认二十一款及英、法、意等与日本关于处分山东问题之密约;

三、如和会中不得伸我国之主张,即请政府撤回专使;

四、向英、美、法、意各使馆声述国民之意见。

学生们的提前行动,使国民外交运动真正成为事实,林氏等人主持的协会从此亦不再担任主角。

在随后的事态发展中,林长民仍一本初衷,坚持维护国权的民间立场。5月4日晚,林长民即与汪大燮、王宠惠一起面见徐世昌,次日又具呈警察厅,要求保释被捕学生。两清虽未得允,各校各界掀起的联名具保活动,却最终迫使当局提前放人。6日,因政府有阻止“五七”大会之说,林长民专门入总统府见徐世昌,提出三项要求:请政府对于山东问题表示一种决心,以维民望;请将被捕各学生保释,免再激生风潮;七号必开国民大会,请饬军警勿用强力解散或加无理干涉。因徐氏对开会事仍坚决不允,林回国民外交协会报告后,又与熊希龄、范源廉、王宠惠一同具名,答覆钱能训禁开国民大会的来函,引会员“集会自由载在《约法》”之言,回拒钱氏,并进而警告当局“慎重和平,勿致发生意外,致蹈前清川路覆辙”。

由于林长民在反对和约中态度鲜明,亲日派固然视之为眼中钉,“说这回北京市民的公愤,全是外交协会林长民等煽动起来的”(《一周中北京的公民大活动》,《每周评论》21号),日本政府更是对其恨入骨髓。5月21日,日本大使小幡酉吉竟然照会中国外交部,声称:

外交委员会委员、干事长林长民君,五月二日《晨报》、《国民公报》等特揭署名之警告文,内有“今果至此,则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愿合我四万万众誓死图之”等语,似有故意煽动之嫌。此事与五月四日北京大学生酿成纵火伤人暴动之事,本公使之深以为遗憾者。……尔来北京散布之传单,多以“胶州亡矣!山东亡矣!”为题,传播各省,煽动实行排斥日货。

为此,日本公使要求中国政府禁止此类言论之发表,并威胁说:“若果放置此等风潮,不特有酿成贵国内治意外之扰乱,怕有惹起两国国际重大之事态。”日方充满敌意的言词中,恰可证明林氏其时在舆论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及在促使五四运动爆发中确实发挥了引导作用。有一种传闻也值得一提:林氏早先曾劝曹汝霖、陆宗舆等“勿坚持其主张,并说民众反对甚力,或至于烧房子打人。这不过是极力规劝的话”,却不幸而言中。因而游行冲突发生后,有人遂指为是研究系所鼓动(《五四运动何以爆发于民八之五月四日?》)。此说于揭示进步党与五四的关系上,并非空穴来风。

对于日本的挑衅,林长民当即给以回击。25日,林氏上书总统徐世昌,请求辞去外交委员会职务,以免政府为难,但警惕日方阴谋的态度无稍改变。文末专门列举了日本报纸中有关日对山东拥有权利的言论,要求训令驻日大使质问抗议。对小幡的指责,宗孟先生也严辞批驳,所谓“愤于外交之败,发其爱国之愚”,“激励国民,奋于图存,天经地义,不自知其非也”;并郑重声明:

势力侵凌,利权日失,空拥领土,所存几何?山东亡矣,国不国矣,长民尚欲日讨国民而告之也。若谓职任外交委员,便应结舌于外交失败之下,此何说也?

这封辞职信义正辞严,充分展示了林氏一片拳拳报国之心。

此后不久,林长民又以曾经赴日者的身份,在《国民公报》发表《敬告日本人》一篇长文,反复开导“吾亲爱之日本人”,详细陈述中方愿望。文中逐一驳斥了日本人关于山东问题的主要论调,提出处理国际关系应遵守同一准则:“正义人道一涉本身利害问题,便设许多例外,吾不能不为正义人道哀。此当向世界各国今日所号称强国者进一忠言,勿为伪善,尤望亲爱之日本人毋自欺以欺人。”说到中国人民对日人的感情,林氏也坦然相告:

吾今敢正告日本人曰:吾国人之对君等实有不可讳言之痛矣。除极少数之人外,不论阶级高下、知识深浅、思想新旧,观察纵有异同,饮恨几于一致。经一度事变,便增一分怨毒,毋谓吾人爱国无持久性也。假令事变之生,继续不已,君等怙过,迄无悛心,相激相荡,终有不堪设想者。

这番推心置腹之言,又是不幸而言中。其间亦不乏夫子自道,正因从“爱国”一点出发,林长民才毅然“出尔反尔”,作出抗日的选择。

1920年4月,林长民出游欧洲。这也是一种象征,林氏从此与日本绝缘。3月12日,国民外交协会为其饯别,席间,干事张超赞扬,“五四国民运动发生之后,林理事不避嫌疑,益为本会尽力,国人尤深感激”。林长民也总结平生,称五四前后为一转捩点,其政治主张从“偏于缓进”变为“勇往迈进”;自国民外交协会成立,“乃得实行所信,与诸君呼号奔走,稍尽棉力”。正如其所自白:“长民政治生涯,从此亦焕然一新。”可以补充的是,五四运动的发生,确为其一生事业最光彩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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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晓虹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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