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用矿监”
2008年10月13日 20:22凤凰历史专稿 】 【打印

其实在前面已经介绍了阎教授对万历矿税的一些看法了,宦官肆虐里提到的“太监的权力因此越来越重。万历帝派遣太监作税监到大邑、矿监到矿山、盐监到两淮、珠监到广东等,替他聚敛钱财,以供享乐。太监的权力急剧膨胀,太监的危害日益严重。”

以及说万历贪财里提到的“贪敛钱财。万历帝派矿监、税监到全国各地去搜刮,‘明珠、异宝、文毳(cuì)、锦绮山积,赢羡亿万计’(《明史?诸王五》)。这些钱财不入户部的国库,而归入内帑(tǎnɡ),就是皇帝的私库。中央及地方大小官员,上奏百疏,拒不采纳。”

关于万历矿税的问题,推荐几篇文章,首先是2002年第一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上林枫写的《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还有就是同期刊物上的田口宏二朗的《畿辅矿税初探——帝室财政、户部财政、州县财政》,此外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财政与税收》一书也是重要参考。

这里如果对矿税的起因,后果作详细的分析,篇幅太长。

只简单的说一下,单纯认为万历派遣矿税太监原因就是贪财,单纯的把当时各种文人和大臣记载的矿税太监恶行跋扈全部信为事实,这种观点即便在学术界也是存在争议的。至于把问题全部归结为万历和太监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和批判,这更不是一个历史学家应有的严谨作风。

正如林枫所说“当代史家多将矿税归结为穷奢极欲、挥霍无度的明神宗对白银的强烈追求。明神宗嗜财是实,但也仅道出矿税大兴原委之一,为何可‘以矿税启之’,大家都没有作出具体解释。事实上,明神宗选择矿税(实际上不仅是矿课,应是商业税总体)而非其他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并非偶然,有其内在的深刻原因:明代前期税收制度不合理设计,为商业税收增收留下很大余地。”[①]

我们先不要气势汹汹的排斥有别于阎教授把矿税归结为个人道德和太监恶行的其他观点,不妨尝试一下站在另外的角度,设想一下另外的可能。这个可能是什么呢?就是明代的财政制度不合理,具体说商业税收过低,是万历收取矿税的更根本的原因

日本学者田口宏二朗也描绘了明代商业税过低的情况:

“……,在此将黄仁宇教授所分类的明朝收入细目、岁额表附录于此。虽然表中这种折银交纳的商业税(船钞、商税、番舶、抽分、契税、竹木抽分)的数据是十六世纪以后的状况,而且船钞收入数额本身也比明初以来大大增加了,但惊人的是,这五项收入却仅占有明朝总收入的2%”[②]

而关于矿税太监,我们当然不能排除一些太监个人品质恶劣,雇佣地痞流氓四处作恶的事实,但是同样不能排除许多情况下,是地方官员和商业利益集团对矿税太监作为的夸大和渲染

在明代增加商业税,通过文官控制的政府系统,可能性很小。除非和文官集团发生正面交锋,但交锋结果,万历皇帝大概除了失败不会有第二种可能。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绕开文官系统,在政府之外通过另外的渠道达到目的!而万历也正是这么做的,矿税太监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但是使用矿税太监的结果是虽然可以暂时绕开文官直接干涉,但是在舆论上却给群狼一样的文官以更大的攻击借口。增加商业税,本就让文官集团怒火中烧;再加上太监一直是人们所厌恶鄙视的对象,而太监本身的作为也确实有隙可乘,这就更让文官集团自以为抓到把柄。于是一面煽动底层商人手工业者的情绪,纵容他们用暴力来抵挡阻挠矿税太监收税的行动,另一面发动一浪接一浪的舆论攻势,在野的文人也好,在朝的官员也好,都纷纷摇动笔竿,竭尽全力的抹黑丑化矿税,在他们的描绘下,万历征收矿税简直是罪大恶极,天怒人怨,敲骨吸髓,弄的国家暗无天日。工商业被破坏殆尽。

按照一些人的说法是:

“矿监税使的搜刮掠夺加速了各阶层的贫困化,其中受影响最严重的是手工业者和商人。苛重的税收使手工业作坊主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大小商人纷纷停业和破产,工商业日趋萧条。全国各地的手工业生产均遭到矿监税使的破坏,……全国城镇的商业也由于税收的苛敛肆虐遭到破坏”[③]

但事实果真如此么?有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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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车别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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