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勃勃的日本
1888年大隈重信继任外相后,日本外交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法权和通商问题合在一起,按对等原则与各国分别谈判。新方案要求提高协定关税,并将井上方案中的12年治外法权缩短为5年。还特别强调,条约有效期12年满后,若事先无新的约定则自动失效。
显然,大隈方案较井上方案更有利于日方。但由于大隈搞秘密外交,同意在“大审院”(最高法院)中保留外国法官,遭到国内舆论的强烈反对。为此,1890年他被人砍掉了一只脚。
总之,日本为修约做出了近40年的不懈努力,却没有实质性进展——直到甲午战争前夕的中日对峙彻底改变日本修约命运。【耗用如此长的篇幅,是为了强调一件事情:1894年7月的《日英友好通商条约》的突兀,及其对甲午战争事关重大!】
(摘自《盛世之毁》 作者:许华 华文出版社出版)
作者:
许华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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